环保重整进展公告
根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11日作出的【2012】沈中民破字第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详见2013-12-13日公告)。
目前,公司正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近期工作进展如下:
1、下达裁定后,公司开始根据《重整计划》陆续对债权人进行现金清偿,截止本公告日,已全部完成对债权人的现金清偿工作。其中,税款债权、职工债权(无诉争部分)全部执行完毕。
2、按照意向重组方与我公司签订的《重组意向书》,双方应在法院下达批准破产重整计划裁定后与我方签订正式重组协议。截至目前,我公司尚未收到意向重组方资产审计及评估报告,因此尚无法签订正式重组协议。对于此项工作我公司正积极与意向重组方进行沟通、协调中。
公司会根据重整进展情况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