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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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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05-18   

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
转让细则(试行)》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4年05月17日 22:17



股转系统公告[2014] 40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股转系统公告[2013]46号,以下简称《转让细则》)已于2013年12月30日发布。目前,有关交易结算制度实施所涉相关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支持平台即将上线。现就实施《转让细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细则》于2014年5月19日起正式实施,请各市场参与主体根据《转让细则》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工作。
二、考虑到市场各方业务技术准备情况,《转让细则》中关于做市转让方式的规定,以及协议转让方式下意向委托与意向申报的规定,将待完成相关技术开发和测试后实施。具体时间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行通知。
三、股票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具体条件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行制定。《转让细则》中关于竞价转让方式的规定,将待有关条件明确后实施。
四、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的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股票转让相关制度不变,仍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执行。
五、自《转让细则》实施之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过渡期股票转让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5月17日

[ 此帖被jlsylbs在2014-05-18 08:36重新编辑 ]
jlsylbs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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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05-18   
NND什么也不变,强迁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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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05-18   
要签约才能交易,以后归零了风险自负。还不明白?
愚民政策虽然造成了沙漠,却绝难征服民心。 ---《解放日报》194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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