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完善退市制度的征求意见稿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4日表示,证监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
证监会: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7月4日表示,证监会今日正式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目标:健全资本市场基本功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7月4日表示,证监会今日正式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改革目标是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进一步实现上市公司退市的法治化、市场化、常态化。
证监会:上市公司退市与否并不是评价企业好坏标准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4日表示,退市制度既包括公司主动退市也包括强制退市,上市公司退市与否并不是评价一家企业好坏的标准,有利于上市公司自主确定发展战略,提升公司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提升市场活力,有利于培育理性的投资文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完善退市制度是推进注册制改革的重要配套制度安排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7月4日表示,证监会今日正式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完善退市制度,是推进注册制改革的重要配套制度安排。
证监会:本轮退市改革有四方面核心内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4日表示, 此前退市不够配套,中小投资者保护不够有效,具体的执法标准不够具体,一些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能退场,影响了退市制度的效果,需要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安排,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退市的执行,所以,证监会在充分论证,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
邓舸表示,本次退市改革主要有四方面核心内容,一是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为主动退市需求的公司提供多样化的路径选择,二是实行重大违法公司的强制退市制度。三是进一步明确市场交易类、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同时交易所在上市规则进行细化和动态调整;四是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作为退市制度完善的重点问题之一,强化企业退市前的信披义务,完善异议股东保护机制。
证监会:迄今为止有78家上市公司退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4日表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05年修改后的证券法将退市权利由证监会转交给了交易所,根据现有退市规则,迄今为止,我国证券市场有78家上市公司股票推出市场交易,但也面临一些问题,退市难退市少的情况突出,境外市场情况来看,既有强制退市也有主动退市,在国外主动退市的比例甚至超过强制退市,另外在退市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退市指标不够全面、退市制度不够配套、中小投资者保护不够等问题,对于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公司不能即时退场的情况,所以出台了本轮退市改革。
证监会:《退市意见》具体规范需交易所落实 证监会今日正式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退市意见》是对现有法律制度在实践操作层面的具体规范,属于法律实施性质的规范文件。《退市意见》的具体规范要求需要进一步通过证券交易所修改其股票上市规则及其配套规则予以落实,并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具体实施。
沪深交易所已按退市规则制定股票上市及配套规则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4日表示,本次退市意见需要通过交易所修改股票上市规则及配套规则予以落实,并有交易所具体实施,目前沪深交易所已经按照退市规则制定了股票上市规则及配套规则草案,正在与退市意见同步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