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主题 : 为了“老三板历史问题”的圆满解决,呼吁大家积极”应征“
茅庐居士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6015
精华: 12
发帖: 1098
在线时间: 1070(时)
注册时间: 2010-04-15
最后登录: 2017-05-01
楼主  发表于: 2014-07-16   

为了“老三板历史问题”的圆满解决,呼吁大家积极”应征“

管理提醒: 本帖被 患难与共 设置为精华(2014-07-16)
为了早日脱离”黑狱“,为了你我的共同利益,为了中国资本市场的明天,请开金口!让管理层决策少走弯路,为肖钢主席名留青史,请开金口!
证监会

关于就《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
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4年8月5日前反馈至我会。
联系方式:
传真: 010-88061167
邮箱: ssb@csrc.gov.cn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
邮编: 100033


上交所


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退市部分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4年8月3日前提交至本所。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邮编:200120。传真:021-68811782,
电子信箱:listing@sse.com.cn


深交所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4年8月3日前提交至本所。
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邮编:518038
    电子信箱: tszd-sz@szse.cn       注:深交所公布邮箱为:tszd-sz @szse.cn,内有空格,应该不能到达。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3条评分记录
小石头 铜币 +1 2014-07-17 去东方财富网三板吧
小石头 铜币 +1 2014-07-17 -
jlsylbs 铜币 +10 2014-07-16 支持!
隐藏评分记录
三版记者 离线
级别: 荣誉会员
UID: 14833
精华: 3
发帖: 1749
在线时间: 1191(时)
注册时间: 2008-09-22
最后登录: 2020-03-18
沙发  发表于: 2014-07-16   
有上市制度也没用,也上不了市,为什么?

先来看看以往的有关上市制度:
一、2008年就有了。

二、2012也又有了。

三、还有《新规预留“三年缓刑期” 退市股乘势秘邀借壳方》一文中:“2004年2月5日,证监会出台《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为退到老三板的上市公司开出了重新上市的条件,即重新符合上市条件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可以直接向交易所提出再次上市交易。”

四、《关于答复STAQ、NET系统股民询问口径的通知〉也有。

五、2014又有一个版本。

这么多年了老三板除搞特殊的粤传媒可以上主板和某些个股可以停牌重组外,其它大部分被“掩埋”了,就算已经重组了且已把资产注入的广建,比主板很多公司业绩都要好的广建也不能上市,有上市制度有何用?
炎黄和创智刚进入三板,自己公司发布挂牌后暂停转让的公告,就马上得到停牌重组的待遇。
神奇的环保才过二天就能换一家公司重新再重组,为什么老三板其它公司不可以?

不幸的老三板其实有很多公司比环保、中川、原蓝田改了个名叫生态等,重组更早,甚至更好。

同在一个系统的新三板久其软件等公司在没有上市制度下,用权力就给上了。

老三板和广建等体现了有上市制度又有何用?那么关键是什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要继续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为企业松绑。各级政府都要尽快出台实施公开透明的权力清单制度,坚持放管结合,切实取消不必要的审批。“让市场主体敢说话、说真话。”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现就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坚持放管并重,实行宽进严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降低准入门槛,促进就业创业。法不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

    依法监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法治化市场环境。

    公正透明。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政府监管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权责一致。科学划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市场监管职责;法有规定的,政府部门必须为。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落实市场主体行为规范责任、部门市场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领导责任。

    社会共治。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实现社会共同治理,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 此帖被三版记者在2014-07-18 14:00重新编辑 ]
冤禽 离线
级别: 铜牌会员
UID: 20520
精华: 4
发帖: 616
在线时间: 351(时)
注册时间: 2009-08-04
最后登录: 2015-02-01
板凳  发表于: 2014-07-16   
开金口 提建议

尽快催促股转系统召集老3板公司座谈会,
传达最新政策,尽快完成破整,
实现再上市,挽回大家的损失。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2条评分记录
茅庐居士 铜币 +10 2014-07-16 支持!
jlsylbs 铜币 +10 2014-07-16 支持!
隐藏评分记录
mhmt 离线
级别: 铜牌会员
UID: 12591
精华: 3
发帖: 1256
在线时间: 912(时)
注册时间: 2007-11-26
最后登录: 2015-01-15
地板  发表于: 2014-07-16   
老三板问题是历史冤案,强烈要求转板上市条件参照主板*st去星脱帽标准.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2条评分记录
茅庐居士 铜币 +10 2014-07-16 支持!
jlsylbs 铜币 +10 2014-07-16 支持!
隐藏评分记录
zqc 离线
级别: 铜牌会员
UID: 72504
精华: 0
发帖: 1569
在线时间: 1288(时)
注册时间: 2011-02-20
最后登录: 2018-11-19
4楼  发表于: 2014-07-16   
想办法让前十位流通大股东开金口,他们不开金口气不长。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jlsylbs 铜币 +10 2014-07-16 支持!
隐藏评分记录
jgh@ego.cn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8109
精华: 0
发帖: 207
在线时间: 2003(时)
注册时间: 2010-05-07
最后登录: 2019-04-19
5楼  发表于: 2014-07-16   
发送邮件
图片:RTX截图未命名.png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2条评分记录
jlsylbs 铜币 +10 2014-07-16 优秀文章
茅庐居士 铜币 +10 2014-07-16 支持!
隐藏评分记录
zqc 离线
级别: 铜牌会员
UID: 72504
精华: 0
发帖: 1569
在线时间: 1288(时)
注册时间: 2011-02-20
最后登录: 2018-11-19
6楼  发表于: 2014-07-16   
蓄势待发,主力出洞,准备下山!
三版记者 离线
级别: 荣誉会员
UID: 14833
精华: 3
发帖: 1749
在线时间: 1191(时)
注册时间: 2008-09-22
最后登录: 2020-03-18
7楼  发表于: 2014-07-16   
引用
引用第3楼mhmt于2014-07-16 11:43发表的  :
老三板问题是历史冤案,强烈要求转板上市条件参照主板*st去星脱帽标准. [url]


同意并支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决策办事。证监会:“为稳定市场预期,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实行新老划断。”----------"参照主板*st去星脱帽标准"实行当时的制度“停而不退”先回主板. 党的政策: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 此帖被三版记者在2014-07-16 12:33重新编辑 ]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jlsylbs 铜币 +1 2014-07-16 支持!
隐藏评分记录
南沙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34959
精华: 3
发帖: 82
在线时间: 25(时)
注册时间: 2010-04-01
最后登录: 2014-08-15
8楼  发表于: 2014-07-16   
尽快催促股转系统召集老3板公司座谈会
张久久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116314
精华: 0
发帖: 2512
在线时间: 1716(时)
注册时间: 2012-12-04
最后登录: 2020-10-15
9楼  发表于: 2014-07-16   
老三板问题是历史冤案,强烈要求转板上市条件参照主板*st去星脱帽标准.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jlsylbs 铜币 +1 2014-07-16 支持!
隐藏评分记录
ls2125311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33345
精华: 0
发帖: 2565
在线时间: 951(时)
注册时间: 2010-02-25
最后登录: 2016-08-31
10楼  发表于: 2014-07-16   
引用
引用第3楼mhmt于2014-07-16 11:43发表的  :
老三板问题是历史冤案,强烈要求转板上市条件参照主板*st去星脱帽标准.

l老三版退市股比主板st股更冤更屈,转版参照主板st股去星摘冒标准一点都不为过。希望管理层纠错,就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给老三版公司顺顺利利回归主板提供方便。
三版记者 离线
级别: 荣誉会员
UID: 14833
精华: 3
发帖: 1749
在线时间: 1191(时)
注册时间: 2008-09-22
最后登录: 2020-03-18
11楼  发表于: 2014-07-16   
李克强"痛批":信息披露制度要严格建立起来。拍桌子斥暗箱操作。

他告诫与会高官:“希望我们的一些同志,不要贪恋手里那点小小的权力,阻碍政府工作的大目标。那样做得不偿失。”

他再次强调,“政府要当裁判员,不要老想当运动员。”  
茅庐居士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6015
精华: 12
发帖: 1098
在线时间: 1070(时)
注册时间: 2010-04-15
最后登录: 2017-05-01
12楼  发表于: 2014-07-16   
吐槽没意义,动起来才有救!
茅庐居士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6015
精华: 12
发帖: 1098
在线时间: 1070(时)
注册时间: 2010-04-15
最后登录: 2017-05-01
13楼  发表于: 2014-07-17   
必须对新老退市股票进行“新老划断”-----退市规则应征

老股民发给ssb@csrc.gov.cn,listing,tszd-sz,1
2014年07月17日 00:19已发送详情
在“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十八大精神指导下,以规则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老三板退市股绝大部分未完成“清欠股改”,而同样很多遭受侵占掏空的原S*ST股票可以在老“国九条”的阳光政策下重生,我们170万老退市股民要求证监会一视同仁,对老三板退市股进行“清欠股改”,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老三板大地,温暖百万老投资者的心!

股海拾贝 离线
级别: 特级荣誉会员

UID: 12647
精华: 76
发帖: 2696
在线时间: 3876(时)
注册时间: 2007-11-29
最后登录: 2017-11-17
14楼  发表于: 2014-07-17   
保装上市,掏空退市历史遗留问题,十几年久拖不决,176万中小投资者损失惨重,长期蒙受不白沉冤,应该平反昭雪。对于老三板那些没法联系的退市公司,应该由监管部门牵头负责,将流通股,以换股权证的形式,转换成其他新股,分批上市流通,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还广大受害者尊严和公平。
[ 此帖被股海拾贝在2014-07-17 10:43重新编辑 ]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茅庐居士 铜币 +10 2014-07-17 支持!
隐藏评分记录
走啊走,走啊走,依依离别家乡柳。披星戴月饮风露,苦海无边甘承受,人生贵在有追求,哪怕脚下路悠悠。走啊走,走啊走----
qwe987123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21700
精华: 35
发帖: 1879
在线时间: 1282(时)
注册时间: 2009-08-27
最后登录: 2016-11-14
15楼  发表于: 2014-07-17   
我们强烈要求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英明决策和指示,
尽快出台积极有效措施,尽快妥善解决三板历史遗留问题。
茅庐居士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6015
精华: 12
发帖: 1098
在线时间: 1070(时)
注册时间: 2010-04-15
最后登录: 2017-05-01
16楼  发表于: 2014-07-17   
其实只要管理层下决心比照主板s股政策,限时 “清欠股改”,老退市股问题基本都能彻底解决!
jgh@ego.cn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8109
精华: 0
发帖: 207
在线时间: 2003(时)
注册时间: 2010-05-07
最后登录: 2019-04-19
17楼  发表于: 2014-07-17   
比照S股也不现实,现在属非上市公司了,非上市公司是不需要股改的
茅庐居士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6015
精华: 12
发帖: 1098
在线时间: 1070(时)
注册时间: 2010-04-15
最后登录: 2017-05-01
18楼  发表于: 2014-07-17   
引用
引用第13楼茅庐居士于2014-07-17 00:21发表的  :
必须对新老退市股票进行“新老划断”-----退市规则应征

老股民发给ssb@csrc.gov.cn,listing,tszd-sz,1
2014年07月17日 00:19已发送详情
在“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十八大精神指导下,以规则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老三板退市股绝大部分未完成“清欠股改”,而同样很多遭受侵占掏空的原S*ST股票可以在老“国九条”的阳光政策下重生,我们170万老退市股民要求证监会一视同仁,对老三板退市股进行“清欠股改”,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老三板大地,温暖百万老投资者的心!
.......

12386证监会热线回复意见
标记智能标签

1发给jrkt***@163.com
2014年07月17日 09:32详情

您好,感谢您使用12386热线渠道!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并且已详细记录,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大浪淘砂 离线
级别: 铜牌会员
UID: 12658
精华: 9
发帖: 1064
在线时间: 2747(时)
注册时间: 2007-11-29
最后登录: 2015-02-08
19楼  发表于: 2014-07-17   
引用
引用第16楼茅庐居士于2014-07-17 14:47发表的 :
其实只要管理层下决心比照主板s股政策,限时 “清欠股改”,老退市股问题基本都能彻底解决!


其实只要我们努力维
 权管理层下决心比照主板s股政策,
限时 “清欠股改”,老退市股问题基本都能彻底解决!
茅庐居士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6015
精华: 12
发帖: 1098
在线时间: 1070(时)
注册时间: 2010-04-15
最后登录: 2017-05-01
20楼  发表于: 2014-07-17   
这个“非上市公司”是他们混乱行政的产物,必须纠正!我们是资本市场早期,原上市公司,要求“清欠股改”是我们的基本权利!我们要有胡总和习总的“三个自信”的精神坚信老三板历史问题能圆满解决!
三版记者 离线
级别: 荣誉会员
UID: 14833
精华: 3
发帖: 1749
在线时间: 1191(时)
注册时间: 2008-09-22
最后登录: 2020-03-18
21楼  发表于: 2014-07-17   
回 20楼(茅庐居士) 的帖子
"原上市公司" 更为贴切准确!因为:证监会:“为稳定市场预期,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实行新老划断。”既然是"法不溯及既往" 和“实行新老划断”,就应严格按照这二项原则办才对。也就是按照当时的主板*st去星脱帽标准"实行当时的制度“停而不退”先回主板。党的政策: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sbmm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126075
精华: 2
发帖: 58
在线时间: 24(时)
注册时间: 2014-06-16
最后登录: 2014-09-03
22楼  发表于: 2014-07-18   
本人是最老老三板股民,退市让我倾家荡产.我呼请管理层,老三板从那里退出,就应返回那里,并提供方便通道.人在做,天在看.不要再愚弄老三板苦民了!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茅庐居士 铜币 +10 2014-07-18 天快亮了,大家加加油!
隐藏评分记录
sgp0092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14007
精华: 0
发帖: 19
在线时间: 620(时)
注册时间: 2008-03-29
最后登录: 2014-08-31
23楼  发表于: 2014-07-18   
大股东继续玩失踪的没收其股权
qwerty123 离线
级别: 验证期
UID: 126311
精华: 0
发帖: 5
在线时间: 1(时)
注册时间: 2014-07-14
最后登录: 2014-07-30
24楼  发表于: 2014-07-18   
强烈要求清欠,不还钱就冻结大股东股权转让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茅庐居士 铜币 +10 2014-07-19 支持!
隐藏评分记录
sbmm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126075
精华: 2
发帖: 58
在线时间: 24(时)
注册时间: 2014-06-16
最后登录: 2014-09-03
25楼  发表于: 2014-07-18   
引用
引用第7楼三版记者于2014-07-16 12:21发表的  :


同意并支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决策办事。证监会:“为稳定市场预期,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实行新老划断。”----------"参照主板*st去星脱帽标准"实行当时的制度“停而不退”先回主板. 党的政策: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支持!
lgaxc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18191
精华: 8
发帖: 2003
在线时间: 989(时)
注册时间: 2009-06-18
最后登录: 2018-11-19
26楼  发表于: 2014-07-18   
大力支持!
冤禽 离线
级别: 铜牌会员
UID: 20520
精华: 4
发帖: 616
在线时间: 351(时)
注册时间: 2009-08-04
最后登录: 2015-02-01
27楼  发表于: 2014-07-19   
强制退市 表面上是惩罚上市公司  实际上是惩罚广大投资者,
首先必须要完善法律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赔偿制度,
才能确保中小投资者利益。退市流通股广大投资者是无辜受害者!
冤禽 离线
级别: 铜牌会员
UID: 20520
精华: 4
发帖: 616
在线时间: 351(时)
注册时间: 2009-08-04
最后登录: 2015-02-01
28楼  发表于: 2014-07-19   
证监会明知故犯
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不断制造退市冤假错案??
xhh 离线
级别: 新手上路
UID: 125568
精华: 0
发帖: 1
在线时间: 6(时)
注册时间: 2014-03-23
最后登录: 2014-09-29
29楼  发表于: 2014-07-20   
为了“老三板历史问题”的圆满解决,呼吁大家积极”应征“
为了早日脱离”黑狱“,为了你我的共同利益,为了中国资本市场的明天,请开金口!让管理层决策少走弯路,为肖钢主席名留青史,请开金口!
证监会

关于就《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
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4年8月5日前反馈至我会。
联系方式:
传真: 010-88061167
邮箱: ssb@csrc.gov.cn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
邮编: 100033


上交所


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退市部分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4年8月3日前提交至本所。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邮编:200120。传真:021-68811782,
电子信箱:listing@sse.com.cn


深交所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4年8月3日前提交至本所。
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邮编:518038
    电子信箱: tszd-sz@szse.cn       注:深交所公布邮箱为:tszd-sz @szse.cn,内有空格,应该不能到达。
      http://38888.stwind.org/read.php?tid=89544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茅庐居士 铜币 +10 2014-07-20 支持新朋友
隐藏评分记录
描述
快速回复

批量上传需要先选择文件,再选择上传
按"Ctrl+Enter"直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