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诉讼进展公告
2014 年7 月9 日,我公司对王康全等64 人与我公司劳动争议纠
纷一案的二审判决结果进行了公告,依照法律规定上述二审判决已生
效。现王康全等64 人中的李连居、丁善良、洪雄、符文礼、符海利、
陈秀光、梁明、符之浓、郑琼环、曾繁平、谢胜武、许明雄等12 人
已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我公司支付案款总计
964140 元及利息,并且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支付执行费总计
13262 元。现我公司正在准备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备查文件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14)龙执字第1933 号至1944
号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8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