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慈股份公司2014年半年报
持股 10%以上的股东变动情况的提示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05)黑高法执字第 33-14 号执行裁定书于 2014年 4 月 18 日依法委托哈尔滨市拍卖行对被执行人哈慈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60,002,700 股发起人法人股进行拍卖,买受人龙电集团黑龙江蓝筹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筹经贸”)以 1194.05万元最高价竞得上述全部发起人法人股。预计蓝筹经贸将在近期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非转让股份过户变更手续。完成登记过户后,蓝筹经贸将以持有 60,002,700 股发起人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持有 17.73%变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原公司第二大股东哈慈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五、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上半年生产经营完全停滞,没有任何收益,利润总额-245 万元,造成上述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用于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匮乏,原大股东占款不能及时偿还,银行借款逾期及欠息,债权人通过法院查封处置资产等多方面因素,致使公司在生产经营陷入停滞状态,持续经营能力受到严重影响。
2014 年下半年公司将立足于对公司的全方位重组工作,力争通过实质性的重组,从根本上改变公司现状,从而全面恢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