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4 年 12 月 23 日以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有效提升重整后公司的运营管理效率和质量,促进企业回归可
持续发展轨道, 公司对现有机构设置作相应调整,即设立办公室、航
运管理部、安全技术部、人力资源部、资产财务部、监督部等 6 个职
能部室和原油事业部、成品油事业部、油品贸易事业部等 3 个事业部。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14 年度年报、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4
年度年报、内控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