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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请求证监会撤销环保法人股非法变更流通股行为
山高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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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02-01   

请求证监会撤销环保法人股非法变更流通股行为

管理提醒: 本帖被 驰骋金融城 设置为精华(2015-02-01)



中国证监会: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们是主板“退市公司”沈阳环保股东,股票目前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代码400036121日环保公司发布公告,依据沈阳中院批准的破产重整方案将其法人股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我们有以下不同意见:

1.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的法人股如何通过股改获取流通权有详尽规定,包括股改方案的提出,征求流通股东意见,网上路演,交易所指导,方案修改,网上表决等步骤,环保公司虽从主板退市,但其股份流通是在深交所重新上市后进行,自然应该受“管理办法”约束。而且依据《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八十一条 (第十三项):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公司目前也属于该法规的“上市公司”范围,不能将其排除在监管之外。

2. 《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2 第二十八条 “股东所持股份在重新上市时为未经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份的,该部分股份在公司股票重新上市后仍不能流通,直至股 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且限售期届满方可流通。”《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3年修订)第三十三条 “终止上市前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其非流通股份须待相关股东比照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后方可流通。”交易所该实施办法规定明确,在36个月新老划断期限内老退市公司依此执行。

3. 2004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提出 “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规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的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稳步解决目前上市公司股份中尚不能上市流通股份的流通问题。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要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股转系统是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自然应该遵守国务院的各项规定,遵循市场规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4. 环保公司原是深交所的绩优上市公司(代码:000730),98年承建沈阳市沈水湾污水处理厂(凌空污水处理项目)后被沈阳市政府拖欠工程款4.57亿元,拖欠财政补贴3126万元,拖欠污水厂运行费用2000余万元,公司因计提坏账准备连续3年亏损被强制退市,股价从51.7元跌到破产重整前的0.98元。政府拖欠公司5亿16年,而破产重整确认的债务只有1.45亿元。大股东2007年购买法人股的成本只有1毛一股(见附件),竟然还要借助法院逃避股改,操纵股东大会由法人股(占99%)投票要流通股东缩股50%,让渡50%(771万股抵偿债务,给重组方1.49亿股),极其不公平,严重践踏了证券市场三公原则,扰乱了市场秩序,投资者四处举报,造成严重影响。

5. 环保公司的重整计划是这样写的:“沈阳环保破产重整完成后,并在重组方向沈阳特环注入优良资产完成后,沈阳特环的全体股东同股同权,其股权均具有流通性。”沈阳中院据此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中登北京分公司已经将环保公司法人股登记为流通股。如果这样也可以,请试想一下:如果以后变成“其股权均具有流通性,流通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怎么办?!!他们在绕过重组审核和股改程序后,会不会再度突破重新上市审核程序,法院直接给交易所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安排上市交易?

  综上所述,环保公司在大股东的操纵下将法人股登记为流通股,于法无据,不符合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与国务院文件精神背道而驰,严重践踏了三公原则。请求证监会撤销环保法人股非法变更流通股行为

敬礼!


7名投资者署名


请求证监会撤销环保法人股非法变更流通股行为。


请求股转系统公司尽快对“两网和退市公司”进行业务和规则培训,敦促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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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hy1 铜币 +10 2015-02-02 优秀文章
驰骋金融城 铜币 +10 2015-02-01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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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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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02-01   
http://business.sohu.com/20070828/n251817120.shtml?qq-pf-to=pcqq.temporaryc2c


“环保1”第一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 2007-08-27

  由我司主办的“环保1”(400036)第一大股东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持有“环保1”发起人境内法人股24,900 万股,占总股本的43.99%),于2007 年6 月19 日与深圳市博泰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辽宁乐易电视购物有限公司和苏州乐易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达成股份转让协议,将其依法持有的“环保1”发起人境内法人股24,900 万股,分别以963.8554 万元、857.8313万元和578.3133 万元转让给深圳市博泰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7.67%)、辽宁乐易电视购物有限公司8900 万股(占总股本的15.73%)、苏州乐易科技实业有限公司6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10.60%)。协议双方将于近期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00 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秦皇庶民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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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02-02   
法人股在证券市场上早已成为历史了。只是在老三板退市公司重新上市过程中,请求证监会尊重历史,在法人股变为流通股时不要忽略对厡流通股30%的利益对等关系。环保股份在这一过程中,有点偏低。但按以股抵债价看还是很可以的,关键在二级市场上有好的表现  不要辜负三板苦民的期待    希望大家为老三板股票早日重新上市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
cshy1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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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02-02   
鑫光方案也是相同情况,没有股改法人股就变成了流通股,侵害了小股东的利益。
欢迎到小草综合讨论区或UC聊天室“证券职业操作法”房间来参加每周日晚上8:00时举办的周月荐股送股比赛。贵在参与奉献。
17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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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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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6-01-05   
关于沈阳环保股改事宜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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