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标题:西安达尔曼股份公司造假上市、掏空退市的善后问题
请关注民生的两会代表们过问一哈,咋回事,总要有个说法吧?
小散们十年只听楼梯响,却始终不见人下来。。。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和生产经营工作小组的通知》,这么大的雷声,响了十年,重组进行了十年,自从二〇〇五年七月六日发公告到现在,除了前几年年报上说“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和生产经营工作小组”在有效运作外,就没有一点真正的动静,真是的,小散们十年只听楼梯响,却始终不见人下来。。。
我们强烈要求造假上市的达尔曼股票退货:
造假上市,骗股民的钱,这难道不算是诈骗吗,强烈要求造假上市的达尔曼股票退货:
1、原价回收发行、配股股票,并按银行十年长期利率赔偿投资者的利息损失;
2、以诈骗等罪追究企业法人刑事责任;
3、以合伙诈骗等罪追究保荐机构法人刑事责任;
4、以合伙诈骗等罪追究证监会发审委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附: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 2005-07-07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5年7月5日收到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和生产经营工作小组的通知》(市国资发〔2005〕52号)。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为推动达尔曼公司资产重组,促进达尔曼公司生产经营,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在西安市人民政府达尔曼社会风险问题处置工作组的领导下,成立两个工作小组。一是达尔曼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审查重组方资质条件、协调处理重组过程中涉及的股权转让、债务处置等工作;二是达尔曼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恢复达尔曼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事项。
特此公告。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五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