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主题 : 投资者证监会探亲活动简报:
山高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125552
精华: 30
发帖: 594
在线时间: 3414(时)
注册时间: 2014-03-20
最后登录: 2024-12-15
楼主  发表于: 2016-08-13   

投资者证监会探亲活动简报:

上海,浙江,山东烟台等地8人受168名投资者委托前往证监会探亲访友,北京部分网友也参加此次活动,下面是前方发来简报:

  11日下午和12日上午在证监会信 访接待室,证监会公众公司监管部和股转系统业务部门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听取了我们的意见和诉求,归纳了我们的诉求主题和要点,表态说:“对于老三板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规定至今是有效的,现在也沒有其他新规出台,保护投资者是我们非常重要的工作,投资者也可通过热线和写信来反映。”

    在访谈结束前,面对证监会和股转系统接访人员,张工(小草网名华山)再次强调,由于暂停“信披”引起老三板公司管理层和广大股东的不安,怀疑证监会对老三板公司的重组和重新上市的规章朝令夕改,老三板公司正常的破产重整,资产注入等系列工作受到严重的影响。对此,我们强烈地希望保持“重组和重新上市”规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请你们把我们的意见上报給证监会领导。我们委托在座各位把七套有关老三板的材料转交給证监会主席和各位付主席。如果沒有尽快回复,我们还会来!
[ 此帖被山高在2016-08-13 09:15重新编辑 ]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0909 铜币 +10 2016-08-14 正义之师,感谢你们。向你们致敬!
隐藏评分记录
兰花香 离线
级别: 荣誉会员
UID: 7444
精华: 14
发帖: 3032
在线时间: 6620(时)
注册时间: 2007-08-22
最后登录: 2019-07-24
沙发  发表于: 2016-08-13   
辛苦了,谢谢您们!
失业人员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127962
精华: 0
发帖: 61
在线时间: 30(时)
注册时间: 2014-11-22
最后登录: 2018-06-04
板凳  发表于: 2016-08-13   
赞!
400051 离线
级别: 荣誉会员
UID: 7227
精华: 10
发帖: 1223
在线时间: 4133(时)
注册时间: 2007-08-10
最后登录: 2019-09-02
地板  发表于: 2016-08-13   
向老人们致敬!





人轻言微,以下为个人一点建议,仅作参考:



一、必须与证监会、交易所频繁互动, “恳请”由证监会、交易所联合召集地方国资委 、退市公司、大股东 ,做一次”政策讲解与退市公司现状和诉求“(大概意思)座谈会。面对面答疑互动。

二、股民以力所能及的方式向退市公司、国资委、大股东了解现状及其想法,必须 推动退市公司马上启动各种流程。

三、2017年4月底为一时间点,11月仍未有动作或恢复上市的公司,建议50岁以上的股民做遗嘱。


反腐除恶、清风习习,千载难逢、失不再来。

张久久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116314
精华: 0
发帖: 2512
在线时间: 1716(时)
注册时间: 2012-12-04
最后登录: 2020-10-15
4楼  发表于: 2016-08-13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129400
精华: 0
发帖: 5060
在线时间: 2450(时)
注册时间: 2015-05-30
最后登录: 2023-08-04
5楼  发表于: 2016-08-13   
这么热的天你们幸苦了!谢谢!
e0040p 离线
级别: 荣誉会员
UID: 79121
精华: 0
发帖: 78
在线时间: 784(时)
注册时间: 2011-04-17
最后登录: 2017-11-22
6楼  发表于: 2016-08-13   
幸苦了。谢谢您们!有什么要我们岀力的不客气望告之。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山高路险 好评度 +10 2016-08-13 非常感谢大家支持!
隐藏评分记录
三版记者 离线
级别: 荣誉会员
UID: 14833
精华: 3
发帖: 1749
在线时间: 1191(时)
注册时间: 2008-09-22
最后登录: 2020-03-18
7楼  发表于: 2016-08-13   
【第96号令】《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3-12-2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96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

第三条  本准则的规定是对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
申请人根据自身及所属行业或业态特征,可在本准则基础上增加有利于投资者判断和信息披露完整性的相关内容。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申请人不适用的,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作适当调整,但应在申报时作书面说明。

第四条  申请人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的所有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五条  申请人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附件,并作公开转让股票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公开转让股票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公开转让说明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nlpc.csrc.gov.cn)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www.neeq.cc),供投资者查阅”。


三版记者 离线
级别: 荣誉会员
UID: 14833
精华: 3
发帖: 1749
在线时间: 1191(时)
注册时间: 2008-09-22
最后登录: 2020-03-18
8楼  发表于: 2016-08-13   
刘士余: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原标题:刘士余:交易所要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6-05/21/c_129003248.htm



2016年05月21日 09:15:47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吴清出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


    5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召开干部大会,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士余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宣布了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吴清同志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书记,提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理事长人选;桂敏杰同志由于年龄原因不再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职务。上海证券交易所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65次会议,按照法定程序选举吴清同志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理事长。

    刘士余在讲话中指出,这次上海证券交易所主要负责人调整,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建设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他指出,上海证券交易所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按照证监会党委要求,继续严肃认真、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巡视整改,扎扎实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刘士余还表示,要牢记交易所使命,一心一意办好交易所,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立足“三去一降一补”五大重点任务,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真正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要强化自律监管和一线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着力创造一个公平、透明、诚信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版记者 离线
级别: 荣誉会员
UID: 14833
精华: 3
发帖: 1749
在线时间: 1191(时)
注册时间: 2008-09-22
最后登录: 2020-03-18
9楼  发表于: 2016-08-13   
刘士余:尽最大努力保护广大股民合法权益
证券时报网2016-03-05 14:49

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5日下午到人大代表团听取意见,会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尽我的努力,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

三版记者 离线
级别: 荣誉会员
UID: 14833
精华: 3
发帖: 1749
在线时间: 1191(时)
注册时间: 2008-09-22
最后登录: 2020-03-18
10楼  发表于: 2016-08-13   
干部服务企业不能只停在嘴上文件中
2014年07月31日 14:13 来源:浙江日报

近日,李克强总理与10名新注册的小微企业主座谈时,对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说,要继续减少前置审批,让企业放开手脚,不能像赛场上的障碍栏一样,跨过一栏还有一栏。政府今后要注重对新注册企业的财政支持和金融服务。点击进入下一页

  “正入万山圈子里,一山放过一山拦。”南宋诗人杨万里的诗,正是一些小微企业身处环境的写照。面对融资难、招工难、负税重,小微企业更有在夹缝中求生存的感受。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后,中央着力扶持企业发展,给各地释放出强烈的信号:要把该放的放掉,该管的管住,该扶的扶好。

  目前,大部分地方及领导干部正转变观念,增强服务企业的意识。但令人担忧的是,好政策到了个别地方变了味、走了形,或成为个别干部挂在嘴上的口号,只是为了应付上级的要求而已。最近,我省某区有一位企业家反映,本打算在当地投资项目,接连向区里的一位领导发了3条短信,想向他汇报投资事宜,可是这位领导“高高在上”,一直没有回短信。无奈,这位企业家选择到其他地方投资。如此服务态度,引不来企业,更留不住人心。

  政府职能转变,干部服务企业,不能只停留在嘴巴上和文件中,而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企业发展是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服务企业、帮扶企业是政府及其干部职责所在,也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应有之义。有的领导干部没有摆正位置,还存在“坐等企业求助”的思想,而不是积极主动帮助扶持,这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亟待反思纠正。

  在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期待更多政府部门和党员干部发自内心的服务,扫清障碍,畅通道路,让好的帮扶政策切实落到实处。

hzxx 离线
级别: 特级荣誉会员
UID: 269
精华: 39
发帖: 2530
在线时间: 2074(时)
注册时间: 2007-01-14
最后登录: 2025-02-09
11楼  发表于: 2016-08-13   
问问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新三板短短几年,就上市了6000多家,为什么不见你们限制?这难道不是金钱与权贵的勾结吗?
hzxx 离线
级别: 特级荣誉会员
UID: 269
精华: 39
发帖: 2530
在线时间: 2074(时)
注册时间: 2007-01-14
最后登录: 2025-02-09
12楼  发表于: 2016-08-13   
是证 监 会 监管失职,才造成 老三板的历史遗留问题问题,证 监 会 十几年,来多次承诺支持老三板公司通过重组重新上市,不能因换了新主 席 就食言。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0909 铜币 +10 2016-08-14 支持
隐藏评分记录
hzxx 离线
级别: 特级荣誉会员
UID: 269
精华: 39
发帖: 2530
在线时间: 2074(时)
注册时间: 2007-01-14
最后登录: 2025-02-09
13楼  发表于: 2016-08-13   
不能每次都因证 监会换了新主 席,老三板股民就要重新.进 .京给他们上课 ?
400051 离线
级别: 荣誉会员
UID: 7227
精华: 10
发帖: 1223
在线时间: 4133(时)
注册时间: 2007-08-10
最后登录: 2019-09-02
14楼  发表于: 2016-08-14   
引用
引用第13楼hzxx于2016-08-13 20:47发表的  :
不能每次都因证 监会换了新主 席,老三板股民就要重新.进 .京给他们上课 ?





才发现规律     还算聪明, 还好,还有大半年时间。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9467
精华: 3
发帖: 538
在线时间: 1388(时)
注册时间: 2007-09-28
最后登录: 2022-09-06
15楼  发表于: 2016-08-14   
我从2007年开始战斗在老三,孜孜不倦到今天,感觉实在这场战役持续时间太久了,太累太累。向*****的新老朋友致敬!
燕山云中 离线
级别: 新手上路
UID: 132357
精华: 0
发帖: 8
在线时间: 8(时)
注册时间: 2016-06-15
最后登录: 2016-10-07
16楼  发表于: 2016-08-14   
尊敬的李克强总理:您好!
                                         国九条出台之日,应该是56只老三板退市股停牌解决之時。
     一.    我受股票市场持有老三板退市股700多位股民的委托,向您和政府诉苦并要求解决十年以来的历史遗留退市股问题。 我曾在去年6月16日给您去信提到过老三板这事,就不重复了。
     承蒙您在百忙中为我们投资者操劳关心, 出台了 "国九条",这是为股票市场的中小投资者保驾护航。    {  证监会肖钢主席连续出了几篇文字 五部法律将出台或翻新 撑起资本市场蓝色天空 .   肖钢:建立控股股东背信赔偿制度    肖钢:建议研究建立侵权行为人主动补偿投资者制度    还有国资整合重组} ,等。时至今日,光说不干靠几篇文字是没用的,股民要得是实实在在的实际动作。 有人讲,肖钢若能解决好一件事,如能在任期內解决好股市退市问题,他会成证监会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主席,这也是证监会真正的职责所在!我不指望肖钢主席,还是指望您和政府吧。
     老三板共有58只股,其中2只是最近进入老三板,原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承诺过新老划断,实际56只,退市股42只. 带B股6只.  两网股8只。证监会想怎么解决我不知道,但42只退市股是历史遗留问题,应该象上海,广东用资本证券化整合重组来解决淸一色的国资号股票 ,针对国资的资源配置作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国资流动平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功能,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整合,实现“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良性循环,完善的国资平台运营机制,将使平台成为国有股权流动、国企兼并重组的主渠道,成为资源、资产、资本、资金良性循环的重要枢纽。
      我建言对42只退市股,应全部停牌特亊特办,同时间分两块处置:
    1.是债务,债务和股权应该剥离,债务通过法院,证监会组织中小投资者集体诉讼,决不能让退市股的大股东逍遥法外,追回国有资产这块损失。
    2. 是股权.. 证监会应该做桥梁作用,做好同一省内要求上市的企业,符合国家产业,也符合上市各方条件的,先用老三板退市壳配套,给予优先上市。单独1家退市壳也值2至3个亿以上 ,42只退市壳值多少亿,您比我更清楚。 这笔钱也能抵银行一部份债务,如果有几家退市企业资产(厂房.设备.土地),能够和债务持平,将这笔钱划拨社保。这不仅盘活国有存量,也盘活了持有老三板百万人中小投资者持有的股权,我们是弱势投资者群体,这样的建言在您这里能否通的过?我是多方平衡考虑的。近10年了,也该解决了,抗日战争用八年时间将日本赶出中国,更何况是尚氏证监会人为造成的人为因素,更容易解决。           下面是要求解决老三板退市股持有人签名:------ 总计 745 名两网与退市公司投资者签名。
    还有一封15位老三板持有人的附件:              
   上海证监局转呈中国证监会:
      肖钢主席在10月16日发表了 《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资本市场》文章,文中指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阅读后深受感动,使我们再一次看到了希望。
    “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的形成以及年复一年未获解决,正是肖钢主席一针见血指出的原因:“偏重于融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重视不够,形成了融资者强、投资者弱的失衡格局”。“现行制度针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专门安排不足”,“信息不对称严重侵害中小投资者权利和利益”,“违法违规行为直接侵害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渠道不便于中小投资者有效寻求法律救济”。
     去年中国证监会签发了三个文件,《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987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建议答复”)、《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中国证监会对投资者关注的老三板5个核心诉求的答复”,(以下简称“诉求答复”)。除“监管办法”向市场及社会公布外,“建议答复”和“诉求答复”至今未予公布,两个文件恰恰是具体针对老三板的历史遗留问题的。
     比较2004年2月5日 证监公司字〔2004〕6号文件许诺可“进行资产重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其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再次上市交易(以下简称“再次上市”)的申请”,表明了证监会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了比较积极态度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政策,受到投资者热烈赞扬。投资者满怀感激企盼证监会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交易所能在统一政策的认识下遵照执行,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
    “诉求答复”传达临近一年了,经投资者近期对十多家老三板公司考察与调研,发现政策效应微乎其微。部分主办券商、监管层工作人员以及地方政府对相关政策并不了解,归纳原因如下:
   1、大多数公司认为已经公布的“监管办法”专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的“中小企业”(所谓“新三板”),与我们(两网、退市公司)无关,甚至有券商也这么认为。
   2、绝大多数公司都认为“建议答复”和“诉求答复”未公开公布,不认为有效,甚至不可置信,仅为“维稳”所需,由此认为老三板没有“政策”。上海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多次回答集访股民,“我们没收到文件,不予认可”,“‘新三板’是我们业务范围”,“‘老三板’不是我们业务范围”
  3、少数公司虽然相信证监部门会有二个文件,但认为不具有可操作性,盼望“有灯有路”,不能“有灯无路”,希望进一步明确可供操作的具体配套办法或规定。有主办券商认为文件虽然明确老三板“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进行“清欠”、“股改”或“实施并购重组”。但因现有“中国证监会规定”是“针对A股上市公司”,被冠上 “非上市”帽子的老三板公司不属于上市公司,不适用。若可参照、比照,仍需证监会发布文告明确。目前老三板公司仍无法依据现有的顶层“中国证监会规定”进行实际操作。
   4、盼望有关部门提高效率,例如“建议答复”中说道,“2006年修订的《证券法》已经将非上市公众公司纳入证券市场统一监管的范围”。“按《证券法》的规定”,“老三板”“两类公司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范畴。应纳入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体系”。七年后的2013年才落实证券法的法律规定。原因就是个别主管领导重融资,轻投资者保护;重个人官威,轻执法意识。
    我们老了,我们压抑不住愤懑,不禁要问,从2004年2月5日6号文件规定可“再上市”起至2012年底修改退市办法明确再上市条件,竟用了近十年。2006年1月1日起实施修改后证券法,主管领导已经认识老三板市场仍是我国合法的证券市场之一,至2013年起收回监管用了七年。主管领导有时间不断亲自“接见”申请上“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家族企业老板,为什么不能依法执法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出发,及时处理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呢?为什么?!!!
            我们请求:
  1、向社会、向证券市场开诚公布解决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统一认识,协调步伐,并采取措施,贯彻落实。
  2、把解决老三板问题与“中小企业”(新三板)扩容、扩围并肩共进。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通过金融创新,市场化手段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3、上市公众公司与非上市公众公司都是在证券交易市场挂牌的公众公司,只有层次区别,没有法律地位之别。在新办法、新规定制定之前,应公开许诺老三板公司可以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A股上市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则办法,进行结构治理、并购重组,尽快建立或加强主营业务,通过市场化的机制解决相关问题。
  4、两网视同退市公司对待。
                    致此
                                                 十五位投资者
                                                                                                        2013年11月15日    
这是直接给总理并有回执,回执中说会转给证监会,等待媒体回复,在公开媒体答复的事,决不能更改。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0909 铜币 +10 2016-08-14 优秀文章
隐藏评分记录
三版记者 离线
级别: 荣誉会员
UID: 14833
精华: 3
发帖: 1749
在线时间: 1191(时)
注册时间: 2008-09-22
最后登录: 2020-03-18
17楼  发表于: 2016-08-14   
证监会:退市公司重大重组与重新上市是两个独立事项http://finance.ce.cn/rolling/201405/09/t20140509_2792665.shtml

2014年05月09日 16:48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9日讯(记者向婷)今日,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退市公司重大重组与重新上市是两个独立事项。对于退市公司是否符合重新上市的条件,需要根据重新上市的规定条件来综合判断。退市公司无论是否进行过资产重组,如果它符合重新上市的条件,即可申请重新上市。退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只需满足资产重组一般规定即可。

  他还表示,退市公司可通过一次或者多次重大资产重组满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的条件,也可以通过调整经营战略和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改善财务状况,最终满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的条件。
郑军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36334
精华: 0
发帖: 24
在线时间: 111(时)
注册时间: 2010-04-17
最后登录: 2018-04-20
18楼  发表于: 2016-08-14   
向老人们致敬!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129400
精华: 0
发帖: 5060
在线时间: 2450(时)
注册时间: 2015-05-30
最后登录: 2023-08-04
19楼  发表于: 2016-08-14   
jiangping 离线
级别: 铜牌会员
UID: 75249
精华: 1
发帖: 406
在线时间: 160(时)
注册时间: 2011-03-17
最后登录: 2018-08-20
20楼  发表于: 2016-08-14   
感谢张工等人前往证监会探亲访友!!!
shen行者 离线
级别: 特级荣誉会员
UID: 121046
精华: 7
发帖: 137
在线时间: 62(时)
注册时间: 2013-05-01
最后登录: 2018-07-30
21楼  发表于: 2016-08-15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7.加强退市公司重组的监管要求
从法律属性来说,退市公司属于当然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其监管安排应当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的一般规定。退市公司与普通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相比,在股东人数和结构、经营状况等方面具有显著的差异,而且伴随着重新上市制度的确立,退市公司可能会具有较强的并购重组动机。需要突出强调的是,退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申请重新上市是两个独立的事项。重大资产重组是对公司的资产结构、经营范围等实体变化调整的过程,而重新上市仅是公司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获得上市资格的一种途径。因此,退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与申请重新上市并无必然联系。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9467
精华: 3
发帖: 538
在线时间: 1388(时)
注册时间: 2007-09-28
最后登录: 2022-09-06
22楼  发表于: 2016-08-15   
既然退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与申请重新上市并无必然联系,那么36个月的新老划断就是一句空话
victor7505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UID: 10785
精华: 15
发帖: 2676
在线时间: 3598(时)
注册时间: 2007-10-21
最后登录: 2016-08-26
23楼  发表于: 2016-08-15   
支持
帅涛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14158
精华: 0
发帖: 376
在线时间: 346(时)
注册时间: 2008-05-09
最后登录: 2016-08-17
24楼  发表于: 2016-08-17   
支持
帅涛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14158
精华: 0
发帖: 376
在线时间: 346(时)
注册时间: 2008-05-09
最后登录: 2016-08-17
25楼  发表于: 2016-08-17   
证监会应抓紧落实退市老三板重新上市政策,重组完的公·司尽快恢复主板交易。别光喊口号,失信于民。
一路此有 离线
级别: 荣誉会员
UID: 3159
精华: 0
发帖: 1101
在线时间: 1484(时)
注册时间: 2007-04-28
最后登录: 2017-11-17
26楼  发表于: 2016-08-17   
感谢张工等人前往证监会探亲访友!!!
描述
快速回复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按"Ctrl+Enter"直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