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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2013年 5 月 20日递交的信:关于进一步落实退市政策的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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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1-07   

2013年 5 月 20日递交的信:关于进一步落实退市政策的工作建议

 2013 5 20日在北京向股转系统递交的信
            

关于进一步落实退市政策的工作建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各位领导:

中国证监会以高度的政冶责任感,以加强和完善证券市场制度性建设,以保护证券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宗旨,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在总结过去退市、再上市制度不完善的基础上,推出了新的退市和再上市制度,成为证券市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证监会在201212月份在上海监管局,向上海及外地三十多名投资者宣读了证监会《有关处理“老三板”问题的五点答复》,全国176万投资者多年来关心的老三板问题得到了答复,受到老三板股民的称赞和拥护,对此,全国老三板股民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以来,为了宣传和加快推动落实证监会《有关处理“老三板”问题的五点答复》,各地老三板股民集体走访上海市政府金融办、上海市政府*****办、上海证券交易所,福建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福建省证监局,陕西省政府有关部门和陕西省证监局,浙江省政府金融办和浙江省证监局及众多家退市公司。

从各地老三板股民走访的情况看,普遍反映出一个共同问题,证券交易所、证监会派出机构、退市公司所在地政府、相关证券公司和退市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目前尚未收到证监会有关《有关处理“老三板”问题的五点意见》正式文件,对老三板股民参加在201212月份会议并根据讲话录音整理的“文稿”和媒体的报道均不给与认可,同时表示在没有相关部门正式文件时无法实施和开展此方面的工作。

四川银化公司在2012年年报中披露:“做好重组基础工作,关注“三板”公司政策动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时推进公司战略重整”。深圳中侨公司在2012年年报中披露:“但由于监管部门对三板退市公司的重组尚未有明确指引及相关政策,给公司推进重组增加了众多的不确定性。因此,到目前为止公司重组仍无法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为了宣传和加快落实证监会《有关处理“老三板”问题的五点答复》,使各地各相关部门和退市公司有章可循,加大对退市公司监管和信息披露规范的治理,推动退市公司资产注入和破产重整,改善公司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强化当地政府对退市公司“清欠”工作的开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使证券市场退市制度和再上市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的发展。

建议:

     1.把退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系统规则、上海证交所和深圳证交所等有关部门退市公司“再上市”的资料汇编成册,下发到证券交易所、证监会派出机构、退市公司所在地政府、证券公司及退市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以便在工作中有规章可循并执行和落实;

2.退市公司相关券商和退市公司高管人员对退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系统规则等情况并不十分的了解,建议在股权转让系统的主持下举办券商和退市公司董秘学习班,以便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退市公司“再上市”的资料汇编也可作为学习班教材使用。


此致

老三板投资者:山东烟台 XX


                                                 2013 5 20

山高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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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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