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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只要满足创新企业特点 港交所可接受其上市】财联社5月18日讯,香港交易所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徐春萌在第六届中国创业投资高峰论坛称,港交所对创新企业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定义或者说有特殊的行业,在制度上我们会给创新企业留有更多的制度灵活性。比如说在上市规则里头列出了创新企业的几个特点,企业只需满足其中一项或以上就行,比如核心业务是新科技,创新理念或者新的业务模式,公司拥有特殊专利、知识产权、无形资产占整个市场中有较大比例。高增长也是同样的,上市规则也没有给出具体比例,不仅仅是财务数据,如果说公司可以从客户数量、业务渗透率等等方面证明公司的高的成长性的话,在港交所方面也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