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银化的股东大会的决议转如下
股票简称:银化3 股票代码:400018
四川银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 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四川银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08 年5 月29 日上午10: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 人,代表股份6828.2812 万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59.71%。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文彬先生主持,公司部份董
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
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07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6828.281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股份0 股,弃权股份0 股。
2、审议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6828.281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股份0 股,弃权股份0 股。
3、审议通过《2007 年年度报告》;
同意股份6828.281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股份0 股,弃权股份0 股。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份6828.281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股份0 股,弃权股份0 股。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实行租赁经营的议案》;
同意股份6828.281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股份0 股,弃权股份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原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银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 年5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