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上市”改为“再上市”
我的理解乃是对的,理由有以下几点:
1、如果是暂停退市的股票、在规定期间内、公司通过重组达到所规定的条件后经证监委审核批准可恢复上市。
2、连续亏损三年的上市公司被退市、这本来就巳经不是上市公司了、只是一个股份制公司。来到三板交易是管理层为了保护中小散户的投资利益而设立的。全国要求上市的企业有几万个、甚至更多,巳经上了市的企业为什么不珍惜来自不易的机会,想出就出、想进就进?
3、不管是“恢复上市”还是“再上市”这无关重要、重要的是三板退市股还是两网股只要改变公司的财务盈利水平、达到上市条件的、管理层还是可以考虑优先解决的。
4、造成这样的问题主要来自两方面:一、管理层对上市公司监管不严、监管制度不全、对有问题的公司和当事人查处不严。二、上市公司就因管理层对其监管不严、所以母公司、大股东大量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还有公司高管人员随意开支、高收入、高消费、还有的变象贪污。所以把一个完整的上市公司搞垮了。垮了就垮了、监管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下去怎么得了、老伯姓为中国股市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