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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无耻!创业板的退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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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楼  发表于: 2009-05-10   
回53楼


您的推理是错误的!

流通股票本身不存在真假?只能说明股票不是商品,股民不是消费者而是投资者!



投资者要承担自己的投资风险,也不能说明股票市场制度完善,监管到位!更不能说明维/权都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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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楼  发表于: 2009-05-10   
回答53楼

正如有位版主所说的“我们*****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司的利益,政府的信誉!”

*****是多么高尚的行为啊!你怎么能说都是傻子啊?
应该叫大智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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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楼  发表于: 2009-05-10   
正如有位版主所说的“我们维
权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司的利益,政  府的信誉!”

维  权是多么高尚的行为啊!你怎么能说都是傻子啊?
应该叫大智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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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楼  发表于: 2009-05-10   
回57楼,有言在先了,投资者要自己承担风险,虚假陈述为何还要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能否解释一下?

那就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第一要看虚假陈述是不是导致你股市上亏损的直接原因,以及程度!
第二,如果公司破产或当事人被判刑事责任或没能力赔偿,投资者要自己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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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楼  发表于: 2009-05-10   
回 60楼(40000918) 的帖子
如何赔偿和怎么赔偿,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了,我的问题是:
有言在先了,投资者要自己承担风险,虚假陈述为何还要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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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楼  发表于: 2009-05-10   
回 61楼(9+碎刀) 的帖子
投资者要承担的是自己在股市上的投资风险(主要是经济上的)

虚假陈述是违规行为,不仅要受到经济上的处罚,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他们并不矛盾,而且还有联系。

比如就算虚假陈述是导致股民在股市上亏损的直接原因!
如果虚假陈述的公司或当事人没有偿还能力,那么股民风险就大,只能自己承担全部损失。
反之
如果虚假陈述的公司或当事人有偿还能力,那么只是相对来说损失较小,不能说股民没有风险的!(不确定的事物就是一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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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楼  发表于: 2009-05-10   
回 62楼(40000918) 的帖子
投资者要承担的是自己在股市上的投资风险(主要是经济上的)
虚假陈述是违规行为,不仅要受到经济上的处罚,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
上市公司已经在上市招股说明书上和公告上提示风险,投资者要自己承担股市上的风险,所以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不必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主要是经济上的),只承担违规引起的刑事责任!能否这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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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楼  发表于: 2009-05-10   
回 63楼(9+碎刀) 的帖子
风险和损失是两个概念,有风险未必就有损失!投资者有承担自己投资风险的义务,不等于所有损失都必须自己承担,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虚假陈述是不是赔偿相应的经济责任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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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楼  发表于: 2009-05-10   
Re:回 63楼(9+碎刀) 的帖子
引用
引用第64楼40000918于2009-05-10 12:04发表的 回 63楼(9+碎刀) 的帖子 :
风险和损失是两个概念,有风险未必就有损失!投资者有承担自己投资风险的义务,不等于所有损失都必须自己承担,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谢谢你的观点,你能不能把这个观点告诉你的证监会朋友,提示风险并不表明证监会能逃避他们监管失责的责任,也不能逃避他们对退市股民连带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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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楼  发表于: 2009-05-10   
回 65楼(9+碎刀) 的帖子
连带的赔偿责任。是指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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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楼  发表于: 2009-05-10   
由于监管失责引发退市股民的损失,例如虚假上市等。
三板监管缺失所引发的三板股票低迷,市场没有流动性,投资者损失惨重民,监管部门应该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
[ 此帖被9+碎刀在2009-05-10 12:53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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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楼  发表于: 2009-05-10   
监管失责是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要是没偿还能力,退市股民的损失由谁来承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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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楼  发表于: 2009-05-10   
监管失责是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当时是在证监会,动用的是政府的公权,所以应该是国家赔偿。国家信用不应该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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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楼  发表于: 2009-05-10   
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不能把衙门和官员混浊.
只有官员犯法的,没听说过衙门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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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楼  发表于: 2009-05-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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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楼  发表于: 2009-05-10   
楼主说话有理!
[ 此帖被33214q在2009-05-10 13:38重新编辑 ]
坏蛋搞垮企业要股民在三板坐监,天理何在?包青天您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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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楼  发表于: 2009-05-10   
侵犯了公民哪些合法权益?造成什么损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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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楼  发表于: 2009-05-10   
楼主有先见之明,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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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楼  发表于: 2009-05-10   
回 73楼(40000918) 的帖子
虚假上市是侵犯投资者什么权利,我不懂。
退市侵犯投资者什么权利,我也不懂。
证监会不承担法律赋于的三板监管义务,侵犯投资者什么权利,我更不懂了。
造成什么损害了?
也许这里的难民每人都有一个故事,能否让这些故事告诉你?
我只知道这里血迹斑斑、惨不忍睹。不知你能否教我们,我们被侵犯了什么?我们应该怎么办?如何才能让我们受到公平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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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楼  发表于: 2009-05-10   
引用
引用第73楼40000918于2009-05-10 13:37发表的  :
侵犯了公民哪些合法权益?造成什么损害了?

先生当了这里是幼儿院,以后由你喜欢怎么说吧,你有你说我们管不着,只要我们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事就是了。
33214q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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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楼  发表于: 2009-05-10   
楼主是个人才!     
坏蛋搞垮企业要股民在三板坐监,天理何在?包青天您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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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楼  发表于: 2009-05-10   
  中国股市发展的目标或彼岸不是也变不成历史文化传统与资源秉赋和我们完全不同的美国,更不是许多国人自己也不以为然的其他某国。
如果创业板没有退市,给创业板仙股提供电子交易平台又能多花费多少成本?为什么一定要把股民赶尽杀绝?为什么一定要剥夺股民的流通权?
我始终想不明白,退市倒底对谁有利,为什么一定要有退市,我们社会的那个群体会在退市的政策中受益?香港没有退市,不是一样好好的?
  不通过退市来惩罚大股东,别的方法应该也有很多,比如把不规范运作的大股东罚款,股分强制转移,股分强制缩股,没收股分,追究刑事责任,相应的高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等。好象没有必要挥动退市大棒,更何况挥动退市大棒也没有什么效果。
如果不希望出现重组,现在有重组委,可以把重组的条件设的高一些,这也没必要退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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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楼  发表于: 2009-05-11   
回 78楼(9+碎刀) 的帖子
属于法律相对保护的权益,只有在符合特定的条件下,才能认定为侵权。法律不予确认和保护的客体的侵害,不认定为侵权!
[ 此帖被9+碎刀在2009-05-11 08:28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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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楼  发表于: 2009-05-11   
回 78楼(9+碎刀) 的帖子

属于法律相对保护的权益,只有在符合特定的条件下,才能认定为侵权。法律不予确认和保护的客体的侵害,不认定为侵权!
那就属于道德范畴,需要官员的良知了,我们也知道得到国家赔偿是奢望,但只是不明白,官员为什么还一味打压三板股民,好象三板股民跟他们有血海深仇,连时时交易,清欠,股改,破产重组都还不让三板实施。
防贼防盗防三板股民,这种环境下,我们真的很无奈。
[ 此帖被9+碎刀在2009-05-11 08:58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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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楼  发表于: 2009-05-11   
回 83楼(9+碎刀) 的帖子
一味打压三板股价的不是官员而是庄家!
主板还没有全部解决清欠,股改,破产重组呢,三板正在探索中。
所以咱们三板投资者最大的对手不是官员而是庄家!
庄家不仅打压股价,还散播谣言打击投资者信心,真是太恶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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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楼  发表于: 2009-05-11   
回 84楼(40000918) 的帖子
如果真如你所言,三板有庄家,那我们真的太高兴了
但问题是三板根本没有流动性,三板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三板年换手率只有10%啊,三板没有庄家啊
三板的股价已经完全失去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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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楼  发表于: 2009-05-11   
回 85楼(9+碎刀) 的帖子
任何一只股票都会有庄家的!只不过有的庄家志向高远,极具耐心,很少炒作而已!横多长竖多高!长期底部缩量正是庄家吸货的常用计量,我个人正是根据这种迹象判断庄家已完成了吸货期,主升浪就要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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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楼  发表于: 2009-05-11   
回 85楼(9+碎刀) 的帖子
我可以负责任(道义上的责任)的和您说:“三板不仅有庄家,而且还是凶悍的强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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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楼  发表于: 2009-05-11   
回 87楼(40000918) 的帖子
谢谢,我只是不明白,如果有庄家,为什么维\\\\\\\\权的费用,我们都要发愁。
我也不明白,退市除了对证监会的政绩有利外,还对谁有利,给退市股票继续提供电子交易平台,需要多少成本?为什么一定要实施退市
对于我这样的个人投资者而言,我认为三板苦民遭受政策上很大的不公平,自己的股票因此蒙受巨大灾难,但就象你所提出的补仓,我是绝对不会去补,因为这里只有绝望,有钱我宁愿去买点有现金分红的工行或建行股票,而不会选择这些垃圾。只要给我机会逃离,我会永远和这种苦难说拜拜。
所以我们是坚决维\\\\权,索要属于我们自己的公正和公平,但补仓就免谈了。徐亚萍说了不可信,就算尚\\\\福林偷偷在我耳边告诉我补仓,我也要说NO。
[ 此帖被9+碎刀在2009-05-11 10:38重新编辑 ]
wusi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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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楼  发表于: 2009-05-11   
三板如果没有政策,再强再凶悍的庄也出不了货!只能傻扛,有这样的傻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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