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41楼dxy03于2009-06-21 08:28发表的 :
退市程序不容置疑,交易也是连续的。股民购置退市前上市公司的股票,对上市公司的情况应当说是了解的,退市前的信息披露是公开的符合相关规定的。你购买这样股票可能就抱着或大赚或大赔的想法,后悔是不能成立的。至于监管问题,当时监管的尺度都是一样的,对股价可能造成涨同样也可能造成跌,即使存在一些问题,也是在一个公平环境下存在的历史局限。
我很同意这位仁兄看法。两网是历史问题,而退市到三板的公司是有一套公开的交易制度和程序的,监管和大股东掏空固然是他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毕竟,这种公开的交易制度是公平地面向所有的投资者的。
就我个人而言,到论坛里发表观点,纯粹是我个人对资本市场的看法,对解决老三板问题提出个人思考的观点。要说目的,当然是为了挽回个人的投资损失,获取更大的回报。至于为别人谋福祉,我尚未到此种境界。
我在论坛中将秉承的态度是,理性,客观地分析问题,发表观点,今后对于不同的观点,疑义,我也不想更多的争论与回应。因为每个人都是理性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每个人都有发表其观点的权力。
在我看来,在三板里面,个人利益永远是至上的。不管采取什么行为,首先要保证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