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41楼野田于2010-03-31 16:01发表的 :
低价再给现任的大股东增发新股,会产生二个后果
一、公司资产质量提高有限,每股的含金量低,公司的股价也上不去,甚至低于我们目前三板的股价,非流通股得到利益,流通股东权益继续受损。这种增发我们肯定是反对的。
二、公司资产质量提高有限,每股的含金量低,公司的股价依靠转板概念炒作上去。原有的投资者获利,但创业板的投资者来买单,原有投资者和非流通股东获利,造成了创业板投资者利益受损。这就是所谓的为了跳出一个坑而跳入另外一个坑了。
用定向增发方法解决那些达不到创业板要求公司混过转板难关,其作用是饮鸩止渴,是对非流通股东的利益输送,这种方法本身也破坏了优胜劣汰的原则。同时把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等同看待,也是完全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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