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E政案第8923号
案由(提案主题):解码{600705}北亚集团“破产重整”之迷
提案类别:经济类
主办(上报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协办:
提案人: zhaoaizhi 政治面貌:群众
提交时间:2011-01-09 22:33:11
内容:解码{600705}北亚集团“破产重整”之迷
----对比分析2006-2007年度报告
北亚“破产重整”谁的盛宴?
一、 引言
根据2008年12月24日公布的中信证券财务顾问报告《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北亚集团截止2008年1月31日总体财务状况为: 79,281.22 万元负债和79,154.07 万元资产,以及53,561.34 万元存在争议的待处理财产/权益。
2008 年6 月10 日,本公司、本公司重整清算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亚破产清算服务公司签署三方协议,,以2008 年1 月31 日为剥离基准日,本公司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及相应负债剥离至北亚破产清算服务公司,由该公司负责处置变现破产重整财产及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北亚集团不再承担其处置破产财产的损益。在账务处理上,将截至2008 年1 月31 日本公司总计79,281.22 万元负债和79,154.07 万元资产剥离给北亚破产清算服 务公司。剥离后,北亚破产清算服务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实施上述资产及负债剥离后,本公司仍有53,561.34 万元存在争议的待处理财产/权益尚未处理。
但2008年4月9日公布的《关于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关情况的公告》,北亚集团的总负债为217748.37万元。
经核查确认,北亚公司总负债217748.37万元。依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将债权作以下分类, 并对应划分四个债权表决组:(1)有特定财产担保的优先债权合计3家,优先债权总额46078.66万元;(2)普通债权合计27家,债权总额170945.72万元;(3)职工债权总额280万元;(4)税款债权1家,债权额4439853元。上述负债不含破产费用和管理人预提的共益债务。
那么财务顾问报告的79,281.22 万元负债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确认的217,748.37万元总负债相比,竟然相差138,467.15万元,这里面究竟隐藏着什么玄机?
二、 举起“三把鬼斧”,一路迈向“破产重整”。
2006年度北亚集团审计中介是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当时的董事长为王刚,由于前董事长刘贵亭涉案,北亚集团无法对重大经济业务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也就是说,你的账我没法发表明确的审计意见,所以2006年度的财务报告基现在管理当局基本上没有明显地染指,相对于2007年报而言,比较“原生态”。但2007年度则则委托另一家中介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这家会计事务所基本上按破产重整的草案,对账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处置。经初步调查,这家会计事务已注销。
从2006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反映,北亚集团总资产43.39亿元,总负债30.19亿元,净资产尚有13.2亿元。那么这反好的资产怎样才能达到”破产重整”要求呢?北亚集团管理当局神功般地举起“三把鬼斧”,向北亚集团砍去。
㈠ 第一把鬼斧叫“欠我的钱,我不要了”。
2007年度年报中,北亚集团将挂“其他应收款”的债权15.49亿元、挂“应收账款”的3160万元,合计15.8亿永久性地一笔注销,注销理由是涉案待查、资产被查封无法收回或账龄较长无法收回。其中最大两笔近10亿元为待查明资产(新型客车)和黑龙江北亚房地产欠款
由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部分高管涉嫌犯罪,有原值970,946,205.94 元资产涉案待查,经公司清算组确认已追缴回资产价值42,619,900.00 元,尚未追缴资产928,326,305.94 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经公司清算组全力追缴,确认可从黑龙江北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收回价值 344,087,070.00 元的资产,余下应收款项234,225,710.21 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经公司清算组全力追缴,确认可从黑龙江北亚经贸有限公司收回价值5,175,000.00 元的资产,余下应收款项 113,708,469.87 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经公司清算组全力追缴,确认可从天津凯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收回价值61,500,000.00 元的资产,余下应收款项 54,125,938.69 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Ⅰ、其中大额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计提原因
涉案待查资产-客车 928,326,305.94 100.00% 涉案待查
黑龙江北亚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234,225,710.21 100.00% 资产被查封无法收回
天津凯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4,125,938.69 100.00% 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无法收回
黑龙江北亚经贸有限公司 113,708,469.87 100.00% 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无法收回
绥芬河福全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61,861,732.42 100.00% 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无法收回
鹤壁北亚瑞松制纸有限公司 38,114,578.02 100.00%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黑龙江北亚乳业公司 37,640,265.11 100.00% 资产被全部拍卖无法收回
河南北亚瑞松纸张纸浆有限公司 25,249,242.93 100.00% 资不抵债无力偿还
鹤壁市景淇纸业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00.00% 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无法收回
北京航天天达卫星技术公司 10,715,368.44 100.00% 资不抵债无力偿还
深圳和雍有限公司 5,419,933.00 100.00% 对方无偿债能力无法收回
北京北亚国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 100.00% 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无法收回
☆五常制药有限公司 3,000,000.00 100.00% 对方无偿债能力无法收回
韩国北亚食品社 2,576,000.00 100.00% 帐龄较长无法收回
吉林远东 2,956,770.68 100.00% 帐龄较长无法收回
哈医药发展中心 2,909,100.00 100.00% 帐龄较长无法收回
仿古电话项目 2,563,169.66 100.00% 帐龄较长无法收回
北京兆华普天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 2,000,000.00 100.00% 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司 100.00%
江苏森信物流有限公司 1,489,802.45 帐龄较长无法收回 合计 1,549,882,387.42
Ⅱ、其中大额计提坏账的收款账款: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计提原因
上海大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6,411,666.08 100% 对方无资产可偿还
河南北亚瑞松纸张纸浆有限公司 11,177,744.63 100% 没有偿还能力
四川北亚瑞松纸张纸浆有限公司 1,098,614.02 100% 没有偿还能力
中仪公司 1,054,533.70 100%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延边人民出版社 426,022.58 100%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上海永业纸箱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425,014.20 100% 对方无资产可偿还
润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79,164.40 100%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长春博彩装潢经销部 196,726.43 100%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四川北亚瑞松纸张纸浆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湖南北亚瑞松纸张纸浆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江苏神勇建总大庆分公司 82,872.15 100%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阮维 28,768.48 100%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北京长稳纸业有限公司 27,030.78 100%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成都成铁京蓉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6,280.00 100% 企业已注销
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 167,751.86 100%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合计 31,602,189.31
㈡ 第二把鬼斧叫“你欠的钱,我来替你还”。
在向法院申报的170945.72万元普通债权中,北亚集团为子公司垫付债务10.45亿元。分别是为子公司黑龙江北亚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归还欠款8.52亿元(其中黑龙江建国酒店6.02亿元、中资银信担保公司2.5亿元)、子公司上海北亚瑞松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应清偿债务15864.68万元、子公司黑龙江北鹤木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应清偿的债权额 3527.52万元。
本年度其他应付款中有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所确认债权数额及偿债率计算的应清偿债权额785,583,487.49 元,其中北亚集团公司本部应清偿债权额748,738,312.41 元、为子公司上海北亚瑞松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应清偿的债权额 30,142,892.46 元以及为子公司黑龙江北鹤木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应清偿的债权额 6,702,292.62 元。
其他应付款期末数144,864.11万元较期初数61,271.24万元增加 136.43%主要是子公司北亚房地产公司大额往来款项增加影响所致
㈢ 第三把鬼斧叫“这些房地产都不是我的,我不要”。
黑龙江北亚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属北亚集团控股子公司,据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反映“北亚地产”总资产为19.4亿元。从北亚集团财务账上反映,北亚集团已为“北亚地产”支付了10.86亿元(包括已作坏账核销其他应收款2.34亿元、黑龙江建国酒店6.02亿元、中资银信担保公司2.5亿元)。从北亚集团发布的诉讼公告来看,“北亚地产涉诉金额为14.5亿元。从以上数据可以一窥“北亚地产”的规模只少在50亿元左右。
但北亚集团管理当局以“以假合资、无控制权“为名,将黑龙江北亚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及其房地产资产自2007年度起,未并入北亚集团资产,长期隐匿于报表外,隐匿于破产清算资产外。
北亚集团最为主要的开发项目为北亚大厦项目(原名为国贸大厦项目),为北亚集团于2002年从哈尔滨新恒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得。这一工程也是北亚集团最主要的房地产项目,共分四部分,国贸大厦(即北亚大厦)为主楼、北亚大厦侧面为“星河国际公寓(后更名黄金公寓)”和“兴隆百年”;北亚大厦前面为“华风世贸商城”(后更名华风国际商城),后三者均为附属建筑。
⑴2007年度度会计报表附注:
2007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减少黑龙江北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北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北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是 2005 年 9月 6日成立的中外合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4,903 万美元(实收资本 246.50 万美元),本公司出资 246.5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5%。自2006 年起已停止生产经营,处于歇业状态,大部分资产已被查封冻结,并已进入执行阶段。该公司董事会由 4 人组成,本公司推荐董事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现已涉嫌犯罪。自成立起该公司的重大合同均由外方董事长签署或外方董事长授权代表签署,公司无控制权。
黑龙江北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由于存在重大经营困难,已于2006 年 5 月 10 日歇业,至今尚在歇业期间。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对其下发“关于严禁开仓及停止出入金的紧急通知”,本公司无法控制其经营活动。
⑵北亚集团明确“北亚地产”权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ST北亚 编号:临2006-026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5年10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公告,董事会同意Asia Field Technology(holdings)Inc(以下简称“亚地控股”) 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北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北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亚房地产公司”)增资4683.5万美元。增资完成后,北亚房地产公司注册资本4930万美元,企业性质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亚地控股持有其95%的股权,北亚集团持有其5%股权。
截止目前,亚地控股没有履行出资义务,北亚房地产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北亚集团持有其80%的股份。中外双方正在就该合同的继续履行事宜进行协商,公司将对该事项进行持续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九月十九日
⑶2006年度报告为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全称) 织机构代码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范围 黑龙江北亚房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地产综合开发 12697404-6 房地产开发 2,000 万元城市综合开发贰级
⑷到了2007年度为只占5%股权的中外合资企业。
⑸北亚集团发布的关于“北亚地产涉诉的公告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调解书(2006)哈仲调字第723号,三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1)、黑龙江省北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于调解书生效后两日内给付黑龙江华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70,000,000.00元、违约金30,000,000.00元。(2)、黑龙江华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放弃其余工程款114,441,720.89元及其余违约金175,653,621.04元。(3)、黑龙江华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放弃对黑龙江华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仲裁请求。(4)、仲裁书生效后,黑龙江华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黑龙江华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北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所签定的涉及本案仲裁请求的合同予以解除。本案仲裁费共计3,463,550.00元由黑龙江华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4亿)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黑民初字第9号,判决如下:(1)、黑龙江华风房地产开发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黑龙江省卫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亿元。(2)、黑龙江省北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案件受理费510,010.00元,财产保全费500,520.00元由黑龙江华丰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1亿)
申请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与被申请人黑龙江省北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酒店转让协议》请求仲裁。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仲裁申请书中仲裁请求:1、请求裁决解除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与黑龙江省北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被申请人)签署的酒店转让协议。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退还申请人已付的购房预付款4.5亿元人民币。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双倍返还申请人已支付的定金1.5亿元人民币,共计3亿元人民币。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本案所支付的律师费(暂定500万元人民币),该费用可能会随案件的进行而增加。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本案所支出的案件仲裁受理费、案件仲裁处理费等费用。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本案所支出的财产保全执行费等费用。此案件正在审理中。 ((7.5个亿)
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就借款合同纠纷起诉黑龙江省北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华风房地产开发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原告)民事起诉书,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决黑龙江省北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第一被告)立即向原告归还2亿元贷款本金。(2)、请求判决第一被告向原告支付贷款利息(暂计算至,利息金额为8,447,919.99元,利息最终金额计算至被告实际偿还本金及利息之日止)。(3)、请求判决第一被告自起承担归还本金的逾期利息(暂计算至,逾期利息金额为832,000.00元,逾期利息最终金额计算至被告实际偿还本金及利息之日止)。(4)、请求判决第一被告承担因延期支付到期利息而产生的复利(暂计算至,复利金额为65,663.65元,复利最终金额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全部利息之日止)。(5)、请求判决第一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6)、请求判决原告对委托贷款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7、请求判决黑龙江华风房地产开发公司(第二被告)对上述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及本案的诉讼费用与第一被告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此案件正在审理中。北亚房地产公司账面借款中未记录此项借款。(2.1个亿)
深圳方大公司诉称:2002年8月8日,深圳方大公司与北亚房地产公司订立了《哈尔滨景观新都市北亚大厦外幕墙工程施工合同书》,承建由北亚房地产发包的"北亚大厦"外幕墙工程。由于北亚房地产公司违约造成停工,且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拖欠巨额工程款、长期停工给深圳方大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深圳方大公司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依法起诉,请求:
1、解除《哈尔滨景观新都市北亚大厦外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2、深圳方大公司对哈尔滨景观新都市北亚大厦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3、北亚房地产支付工程款7647835元;
4、北亚房地产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1040105.88元;
5、北亚房地产支付停工费用766217元;
6、北亚房地产支付已采购制作尚未使用的建材款1500000元;
7、北亚房地产承担本案受理费,诉讼保全费、鉴定费。
三、 北亚集团目前资产状况
根据以上深度剖析,大家应该相当清楚北亚集团目前的总体资产状况。㈠是拥有53,561.34 万元股权投资(待处理权益);㈡拥有资产规模近50亿元的“北亚地产”及其相关房地产;㈢拥有近16亿元的债权;㈣拥有超15亿元的现金资产。
四、我们现在对北亚资产清查要求(口号)十个字“还我房地产、还我车头款”。
北亚集团:虚假破产重整,祸“国”殃“民”
北亚集团(SH600705)虚假破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不仅导致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前十大股东均为国有法人股),也让6.5万股民深受四年的折磨和煎熬,成为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典型的虚假破产案例。
公司总资产从41亿,通过利益输送、隐匿资产等方式处置到11.75亿资产,再自己向哈中院申请破产重整,这一系列动作足以佐证北亚集团虚假破产事实。
一、 北亚集团总资产为41亿元左右。
其资金来源为三块:⑴2001年增发前净资产8.7亿(包括1999年增发筹资17355万元);⑵2001年11月按6元/股增发1.5亿股筹得9亿元;⑶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确认总负债23.86亿。
其资产存在形态为:⑴长期股权投资9.29亿元;⑵存货-房地产开发成本9.7亿元;⑶世纪证券5.1亿元(即5.1亿股);⑷预付工程款-北亚地产5.78亿元;⑸预付工程款—华东地产2.39亿元;⑹其他应收款-深圳北亚雍和实业有限公司2.3亿元;⑺固定资产—4组动车旅客列车1亿元;⑻固定资产-507辆货车7000万元;⑼为外单位担保损失8900万元;⑽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86,504,413.39元;⑾其它2.92亿。
二、2008年4月哈中院裁定破产重整前资产处置情况
1、长期股权投资9.29亿元中部分资产处置
2007年4月9日,S*ST北亚称其持有的2839万股长客公司股权已被拍卖,账面净值6040万元,但仅以3000万元拍卖价格成交,损失3040万元。
2007年6月14日,S*ST北亚公告称,其7000万股长客公司股权已于4月28日被拍卖,账面价值10672万元,成交价格仅为7560万元,损失3112万元。
以上两项9839万股长客股权均拍卖给民营企业吉林省金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此前身份便是长客公司的股东。
2007年9月10日,S*ST北亚公告称,其持有的3250万股南车四方股权被拍卖,账面净值5000万元,但以4823万元价格成交,损失177万元。3个月后,12月22日,首列国产时速300公里“和谐号”动车组列车(CRH2-300)在南车四方竣工下线。
2007年6月14日,S*ST北亚公告称:持有的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1398.6857万股股权已于3月24日被拍卖,该资产账面净值为1620万元,成交价格3730万元。虽然是溢价交易,但中铁快运将申请上市,若上市成功,股权价值远不止于此。
同日公告称,S*ST北亚持有的哈尔滨市商业银行1024万股股权已于1月27日被拍卖,账面净值1287.31万元,成交价格1168.63万元,损失118.68万元。
2007年9月9日,公司拍卖了持有的中国南车(601766)原始股权3250万股,成交价1.48元/股;拍卖后不到一年,中国南车登陆A股市场,发行价:2.18元;开盘价:3.86元,本周三的收盘价是8.33元/股。
2008年4月11日,拍卖了下属子公司上海北亚瑞松贸易发展公司持有的宁夏美利纸业公司股票300万股,成交价7.8元/股;而美利纸业法人股已经上市,当天的收盘价却是14.63元(复权后)。
中国北车(601299)原始股权9839万股也被拍卖,成交价1.08元/股;现中国北车已上市,本周三收盘价8.06元/股。
上述北亚优质资产均有贱卖嫌疑,质疑的原因之一是在拍卖前多数均未发布公告;二是截止今天为止,公司没有公告上述股权拍卖的去向,竞买方是谁?为什么这么低的价格拍卖?存在不存在利益输送?做为公司的股东,有权知道买家是谁,但遗憾的是,以上低价买走北亚公司优质股权的竞买方至今仍是一个谜。
2、存货——房地产开发成本9.7亿元处置
由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部分高管涉嫌犯罪,有原值970,946,205.94 元资产涉案待查,经公司清算组确认已追缴回资产价值42,619,900.00 元,尚未追缴资产928,326,305.94 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
3、预付工程款——北亚地产5.78亿元处置
经公司清算组全力追缴,确认可从黑龙江北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收回价值 344,087,070.00 元的资产(其中包括2.5亿国贸大厦建筑物),余下应收款项234,225,710.21 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
4、其他应收款——深圳北亚雍和实业有限公司2.3亿元处置
2006年年报核销了深圳北亚和雍实业有限公司224,959,000元,核销原因“不详”。2007年年报又核销了5,419,933.00元,核销原因“对方无偿债能力无法收回”。两年合计核销了230,378,933.00元。
5、固定资产——4组动车旅客列车1亿元处置
1999年,S*ST北亚进行增资配股,将拟募集资金17500万元的用途规划为开办动车组铁路旅客列车,数量为10组。1999年年报称,增资配股共募集资金17355万元,将此资金用于购置动车旅客列车7组,并委托哈尔滨铁路局多种经营中心进行经营,已有4组投入运营,获取运营收入1000万元。
根据1999 年 11 月与哈铁局签订动车租赁合同,租赁期 12 年,哈铁实际租金为 1,181.35 万元/年。而2006年年报称,哈尔滨铁路局2006年及以前年度动车组收入,因银行贷款逾期,已被省高院冻结,形成的对S*ST北亚的欠款1556.62万元,因本公司涉及相关诉讼,哈尔滨铁路局应支付本公司的动车租赁收入被法院冻结,导致哈尔滨铁路局无法支付。
6、固定资产——507辆货车7000万元处置
北亚于1999 年6月 19 日董事会公告与哈尔滨铁路局资产置换置入铁路自备货车2,107辆,原值为29498万元。根据北亚与上海郑铁置业公司签署的协议,北亚向上海郑铁置业公司投入自备货车1,500辆,每年可从经营中获取收入7,500万元。根据北亚与黑龙江省虹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协议,北亚向虹通公司投入自备货车607辆,每年可从经营中获取收入2,000万元。
该列车根据 2003 年 7 月1 日与中行黑龙江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已经进行抵押,2003 年公司已转让 1600 辆列车。因该资产涉案尚未有结论,待结论出具后公司将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公司当期将账面尚有的原值 7,098 万元,净值 29,926,059.17 元的 507 辆列车,转入其他应收款,为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其计提全额坏账核销。
7、为外单位担保损失8900万元处置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确认总负债23.86亿中,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台支行(补2)64,181,083.50元、金利源投资有限公司(补3)7,742,414.55元都是为融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损失。
另为黑龙江百信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哈尔滨豪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百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偿还10,790,244.74元,为融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偿还64,181,083.50元,合计74,971,328.24元。
以上为外单位提供担保损失89,131,851.29元全部有北亚公司承担。
8、世纪证券5.1亿元(即5.1亿股)处置
2006年11月3日,S*ST北亚子公司北亚房地产公司与华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抵债协议》,约定“以上述5.1亿元世纪证券股权偿还华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欠款5.1亿元”。
三、针对以上财产处置结果的责疑
1、低价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拍卖前多数均未发布公告,受让方又是有利益关联单位。租给第二大股东黑龙江省虹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07辆货车核销,租金收入未见账上。租给第一大股东哈尔滨铁路局4组列车的租金收入,因本公司涉及相关诉讼,哈尔滨铁路局应支付本公司的动车租赁收入被法院冻结,导致哈尔滨铁路局无法支付。
以上关联交易,根据《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第41号令)第九条第二款企业应当建立财务决策回避制度。对投资者、经营者个人与企业利益有冲突的财务决策事项,相关投资者、经营者应当回避。可北亚集团违反回避规定,存在利益输送。
2、存货-房地产开发成本9.7亿元、预付工程款-北亚地产5.78亿、预付工程款—华东地产2.39亿元、世纪证券5.1亿股抵工程款5.1亿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86,504,413.39元,以上投入房地产资金合计23.83亿元,只收回386,706,970.00元,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部分高管涉嫌犯罪等为由核销达20亿元。
北亚集团花24个亿投资的主要项目北亚大厦项目原名为国贸大厦项目,为北亚集团于2002年从哈尔滨新恒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得。这一工程也是北亚集团最主要的房地产项目,共分四部分,国贸大厦(即北亚大厦)为主楼、北亚大厦侧面为“星河国际公寓(后更名黄金公寓)”和“兴隆百年”;北亚大厦前面为“华风世贸商城”(后更名华风国际商城),后三者均为附属建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42号主席令)第一百四十八条第八项“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北亚集团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部分高管涉嫌犯罪”或“涉案资产”为由,核销公司资产是不成立的。即使他们贪污,贪污所得也归北亚公司所有,更何况这些资产仅仅是涉案而已。所以以涉案为由核销房地产资产是不成立的。
3、为融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黑龙江百信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哈尔滨豪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百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外单位担保偿付89,131,851.29元。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规定的权利。”,怎么会全部是公司的债务呢?
4、深圳北亚和雍实业有限公司到底是一家什么公司?北亚公司不但为它提供8300万元担保,还提供2.3亿资金,这笔资金又以“不详”或“对方无偿债能力”为由全额核销。这么大一笔债权就没有理由地核销,这正常吗?
四、不出一分钱的外方怎么会控制黑龙江北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人、财、物呢?
北亚集团临2006-026号公告:2005年10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公告,董事会同意Asia Field Technology(holdings)Inc(以下简称“亚地控股”) 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北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北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亚房地产公司”)增资4683.5万美元。增资完成后,北亚房地产公司注册资本4930万美元,企业性质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亚地控股持有其95%的股权,北亚集团持有其5%股权。
截止目前,亚地控股没有履行出资义务,北亚房地产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北亚集团持有其80%的股份。中外双方正在就该合同的继续履行事宜进行协商,公司将对该事项进行持续信息披露。
明明是假合资,可到了2007年年报时,仍将北亚房地产资产拒之门外。
2007年审计报告未将北亚地产报表合并入北亚集团,理由是:黑龙江省北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为自 2005 年 9月 6日成立的中外合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4,903 万美元(实收资本 246.50 万美元),本公司出资 246.5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5%。自2006 年起已停止生产经营,处于歇业状态,大部分资产已被查封冻结,并已进入执行阶段。该公司董事会由 4 人组成,本公司推荐董事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现已涉嫌犯罪。自成立起该公司的重大合同均由外方董事长签署或外方董事长授权代表签署,公司无控制权。
一个好端的房地产公司怎么就变成了一个合资企业,而合资外方亚地控股不出一分钱,就能控制北亚房地产的人、财、物呢?
五、向哈中院申请北亚集团破产的债权人是黑龙江省宇华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亚集团是黑龙江省宇华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占33.33%股份,属该公司控股股东。根据23.8亿总债务明细清单,北亚集团仅仅欠黑龙江省宇华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区区17,433,337.34元,难道北亚集团也这区区17,433,337.34元都还不上。所以北亚集团破产,实为自己申请自己破产。
六、与华风房地产公司到底是联建关系还是工程发、包关系?
根据2002年3月1日北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亚房地产公司”)与黑龙江华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联建协议显示,由北亚房地产公司负责北亚大厦和黄金公寓,由华风房地产公司负责华风国际商城项目。
从2006年北亚集团公告的14.5亿工程款、违约金等诉讼公告来看,第一被告为华风房地产、北亚房地产,它们之间是联建关系。如果是联建关系,华风地产应该付北亚地产转让款才对。可实际上资金全部由北亚集团来支付,北亚集团还用5.1亿股世纪证券有限公司股权以1元/股价格抵债给黑龙江华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款5.1亿元,从这点来说,它们之间又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关系。
应该说北亚集团付完工程款后,华风国际商城也应该归北亚集团所有。
七、2008年9月,将建筑面积和附属设施达1.5万平米、2005年时净资产4.2亿元、地处哈尔滨黄金地段的“北亚大厦”,以6500万元的价格出让给黑龙江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这不是存心让北亚破产吗?
由上述七点我们可以看出,北亚集团的“破产重整”是一个人为的、故意的、预谋已久的、彻头彻尾的扫荡公司优质资产、侵吞国有资产的过程,是一个典型的虚假破产,而且是只见“破产”,至今未见“重整”,是法院和北亚破产清算组及其大股东相互勾结、相互配合,导演的一场严重侵害公司股东利益、侵占国有资产的“闹”剧。
各位股友,新闻发布会看来是遇到了某些方面的压力而被取消,意料之外情理之中,这么多的黑幕,一旦曝光将是一群贪污犯人头落地。
现在也只有靠我们北亚股民自己了,所以上述材料敬请各位北亚股友下载,尽快向有关部门投递举报,一定要让北亚丑恶的“破产重整”大白于天下!!!
建议:建议严查,给股民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