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板退市公司流通股股东很大程度上是腐败、市场监管不力、司法不独立的受害者,看看香港证监会和法院在洪良国际的事情上是如何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吧。如果说与香港没法子比,那就与我们自己十几年前比,当年,琼民源流通股就置换成中关村股份,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十多年过去了,公平正义似乎也在流逝。现在下面那些当官的都会自保或者往上爬,哪管你那么多?股改清欠重组上市?没有重大利益和把握谁干?有实力的还不如自己上。有时候不切实际地想,如果170多万投资者都在一个城市生活,问题会不会早已解决?
回到主题,如果能见到习、李、王这些有抱负的最高决策者(就“股权置换”来说,找证监会作用不大,况且它可能会认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做多错多),提个“股权置换”的请求,事情或许有解决的可能。“股权置换”就是说,退市公司流通股与各级国资委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互换。这种做法:(1)不影响国资委所持股份的该等上市公司及债权人、其他股东利益。(2)匡扶正义。(3)实际上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一点儿国有股减持。(4)国有股存量过于庞大(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主人,甚至成为腐败的一大源泉),已然妨碍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拿出一点儿来让它有真正的主人其实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