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提醒: 本帖被 三水股民 执行加亮操作(2012-12-09)
引用 引用第3楼tjnk于2012-12-10 00:11发表的 :退市股的股改问题,根本不用小散推动,大股东比谁都想股改,但股改后决不能在三板流通,否则小散亏大了;重点就两条:1、要有重生政策;2、重生的投入和产出划算不划算。
引用 引用楼主三水股民于2012-12-09 22:56发表的 第五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原则上应当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提出 :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全文 http://38888.uueasy.com/read-htm-tid-83014.html 第二章 操作程序 .......
引用 引用第5楼茅庐居士于2012-12-10 00:26发表的 : 只要让证监会领导明白“老三板股改清欠”是其必须政治任务和民生课题,老三板历史问题不是什么大问题!
引用 引用第5楼茅庐居士于2012-12-10 00:26发表的 :只要让证监会领导明白“老三板股改清欠”是其必须政治任务和民生课题,老三板历史问题不是什么大问题!
引用 引用第7楼华山于2012-12-10 07:08发表的 : 此文件股改主体为“上市公司”,请细看,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老三板是否适用?解释权暂属姚刚同志!
引用 引用第14楼茅庐居士于2012-12-10 20:52发表的 : 涉及到“清欠”由不得大股东!
引用 引用第13楼三水股民于2012-12-10 20:38发表的 : 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制度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http://38888.uueasy.com/read-htm-tid-83012.html.......
引用 引用第13楼三水股民于2012-12-10 20:38发表的 : 引用 引用第7楼华山于2012-12-10 07:08发表的 : 此文件股改主体为“上市公司”,请细看,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老三板是否适用?解释权暂属姚刚同志! 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制度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http://38888.uueasy.com/read-htm-tid-83012.html 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三条 终止上市前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其非流通股份须待相关股东比照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后方可流通。
引用 引用第17楼华山于2012-12-10 21:42发表的 : 第三十三条并没说退市公司现在可以进行股改,只是解释未股改的退市公司重新上市时仍然是股权分置状态,其非流通股份须待相关股东比照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后方可流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