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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糊涂虫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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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07-07   

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三)全国股转系统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暂行办法》履行对挂牌公司的自律监管职责,主要包括:(国务院哪个决定?哪个暂行办法?

(01)制定完善自律监管业务规则;
(02)审查挂牌公司申请事项;
(03)监督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完整、准确、及时地披露信息;
(04)执行挂牌公司申请文件申报即披露、即担责的制度,发现申报不实的,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提请中国证监会查处;
(05)监督挂牌公司股票转让及相关活动;
(06)加强对“两网公司”(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和退市公司的自律监管;
(07)制定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建立完善挂牌公司监管档案,完善市场主体诚信管理机制;
(08)处理与挂牌公司相关的属于自律监管范畴的媒体质疑、投诉举报;
(09)建立健全调处争议纠纷、投资者补偿、赔偿制度;
(10)牵头组织实施对挂牌公司、中介机构的培训工作。

规范挂牌公司和中介机构的行为,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依法应当由中国证监会查处的,及时移交。



[ 此帖被糊涂虫在2015-07-07 11:1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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