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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报告书
糊涂虫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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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07-30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报告书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报告书

第六节:后续计划

鉴于四川科邦成为第一大股东,为了公司的发展,未来12个月内,收购人四川科邦拟对佳纸股份适时注入优质资产,或采取其它重整措施,改善佳纸股份经营情况、探索公司新的业务类型、提高佳纸股份盈利能力。未来在拟定和实施相应资产置入计划时,将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对佳纸股份主要业务等方面进行调整。



糊涂虫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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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07-30   
未来12个月内,收购人四川科邦拟对佳纸股份适时注入优质资产,或采取其它重整措施,改善佳纸股份经营情况、探索公司新的业务类型、提高佳纸股份盈利能力。




sunnyone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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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07-30   
狗屁优质资产大忽悠
糊涂虫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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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07-30   
佳纸1: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日期:2015-07-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巾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F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二、依据《证券法>、 《管理办法》、 《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二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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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的也报告了,成都的跟着也出报告了,
这是怎么回事?






zqc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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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5-07-30   
应该马上秃停!不让拉高又滑不走。
糊涂虫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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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5-08-04   
回 1楼(糊涂虫) 的帖子

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已经说明“佳纸1”不用再破产重整,让渡了?
按照正常的逻辑,应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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