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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浅度分析,三板的核心问题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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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03-02   

浅度分析,三板的核心问题

管理提醒: 本帖被 王敏超 执行加亮操作(2010-03-03)
曾主任的原话:老三板市场如果是在解决问题,你避不开几个大的问题,避不开监管体制,避不开转板机制,避不开退市制度。
这句话里包含着很多信息,引用曾主任的话,“方法问题可以提供大家的智慧,怎么解决。”
结合相关的政策背景、课题研究、媒体报道,这句话里,曾主任明明白白地告诉了大家......
我的理解:
1、三板一些公司必定死亡
2、一些先行的公司会得到超额的利益
3、解决时间能从中解读
4、这三种政策的重要性和解决的次序
5、这些问题的复杂性,需要很多方面的东西。
6、解决三板问题的动力和紧迫性原因


欢迎大家拍砖,无实质性内容的反对将被视作是赞成的一种方式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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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03-02   
主板的退市制度又跟主板上市制度有天然的联系
其实从语声里,又能隐约听出,短期内解决三板问题是不现实的,三板年确实是存在的,但三板很难在三板年解决。
而那些后知后觉的公司,将被市场无情地淘汰。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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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03-02   
机会属于准备充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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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03-02   
三板需要政策,但是再好的政策也不可能直接把公司送入主板,这需要公司管理层的不断努力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是就有一些公司是在不披露报表的情况下退市的!我真的很担心
如我们自己都不维护自己利益,这个社会还有谁能帮我们?社会如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我做起!
梦想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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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0-03-03   
许多股票现在只有原价3%!你就积点德,别提那超额收益的事了,但愿我按3倍补仓后能拿回原来的钱,这10年的通货膨胀就算交学费了!这股市这不是咱小散玩的,上市公司有公告提前一个月基金就知道了,股票6个涨停后上市公司还信誓旦旦说他“没应发布而未发布的消息”9个后他就要重组了!等我买了他重组就泡汤了!上市公司预亏后就不断的涨,涨了3个月他们公司就神奇的盈利了  
谁说股市是赌场我跟谁急!赌场有这么着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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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海拾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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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0-03-03   
我同意第一条:“三板一些公司必定死亡”。但是这种死亡其实升华,应该祝福!这就是换股。

否则176万股 民 会答应吗?

因为包装上市,因为捆绑上市;因为监管缺失;

因为被非法掏空而强制退市。

这完全是监管的责任。

难道监管部门不用承担责任吗??
[ 此帖被股海拾贝在2010-03-03 08:11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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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啊走,走啊走,依依离别家乡柳。披星戴月饮风露,苦海无边甘承受,人生贵在有追求,哪怕脚下路悠悠。走啊走,走啊走----
股海拾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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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0-03-03   
老三板退市股,有一部分只能换股

换股 可能比重组上市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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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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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0-03-03   
引用
引用第4楼梦想于2010-03-03 00:15发表的  :
许多股票现在只有原价3%!你就积点德,别提那超额收益的事了,但愿我按3倍补仓后能拿回原来的钱,这10年的通货膨胀就算交学费了!这股市这不是咱小散玩的,上市公司有公告提前一个月基金就知道了,股票6个涨停后上市公司还信誓旦旦说他“没应发布而未发布的消息”9个后他就要重组了!等我买了他重组就泡汤了!上市公司预亏后就不断的涨,涨了3个月他们公司就神奇的盈利了  
谁说股市是赌场我跟谁急!赌场有这么着的吗?

你的理解有问题,我说的超额利益指的是公司,而不是股东
永远关注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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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0-03-03   
自然规律很深刻,但只是只缘身在此山中,那个主任的话是
1、老三板人已经成为“被”了
2、时候还没到,再等一两年吧
3、仅仅说个原则性的问题,“如果”两字极不严肃,表明他不在证监会权利之列,所以他说话就是“逗你玩”!
冤禽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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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0-03-03   
天上不会掉下馅饼,一切

要靠我们 努力争取!
冤禽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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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10-03-03   
我们要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公司 尽快提出重组方案,

以榜样的力量 ,积极带动大局发展!这是最主动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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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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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10-03-03   
"三板一些公司必定死亡", 既然在多年不出年报,无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证见会都让这个市场存在,三板公司必定是死而不亡的,时间是解决三板问题的另一条途径。
bdzwq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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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10-03-03   
有几个概念是必须弄清楚的,

1、“两网”股———决策失误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2、 退市股1 ————制度缺陷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3、 退市股2 ————股改后形成的问题;

也就是说,“两网”股必须转市。退市股1 必须进行新老划断与退市股2 区别开来,因为退市股1 缺少一个股改、清欠的过程,这对退市股1 的投资者是不公平的。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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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10-03-03   
引用
引用第12楼bdzwq于2010-03-03 09:14发表的  :
有几个概念是必须弄清楚的,

1、“两网”股———决策失误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2、 退市股1 ————制度缺陷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3、 退市股2 ————股改后形成的问题;
.......

曾主任没有否认三板的历史遗留问题,也没有直接否认二网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问题,只是表明,二网公司的上市地位在发展中解决。
退市股1和退市股2跟股改可能有关系,有区别,但我认为更大的区别在于,是不是在审批制下上市的,是不是因为审批制下虚假上市而引起的退市。如果是,那么政府应该承担责任,如果不是,那么应该投资者自己承担风险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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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10-03-03   
如果因为股改有区别,我想区别就在于,主板很多烂公司都因为有股改的机会,重组了,新生了。而三板的公司目前还没有股改的机会,存在着机会上的不平等,存在因人为退市而引起机会的丧失。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三板也应该股改,否则三板的有些公司就算死掉,也会不服气。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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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 2010-03-03   
曾主任举了一个例子,说以前第一个破产的公司很难,当时政府也想让这家公司直接破产,当大家还不能接受,所以主板退市公司才会转到代办转让系统(这是我的概括,如有差异之处,请谅解)。
因此我认为,今后主板的退市制度应该会有变化,高价位退市的情况可能不会出现,而退市后,估计不会再进入代办转让系统,就算想进,也必须重组后才同意(根据创业板退市制度推测)。其实代办转让系统,以前也有过这种规定,那就是主板退市公司,必须重组后才进入这个系统,象银化当年就想重组后再进入。
从这个角度上看,现在的主板ST和*ST真的很危险,到时退市了,就完全可能直接归0。就算象曾主任表示的,投资者保护基金会覆盖到个人投资者,那不正常(被掏空)退市,投资者能得到一些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补偿,这种估计是现金补偿,补偿额度肯定是有限的。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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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表于: 2010-03-03   
曾主任所说的,因为大家不能接受那种结果而转到代办转让系统。我认为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我认为,因为是政府意识到这些公司退市,很大一部分都是政府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所以才会把这些公司退市而不直接破产,而是转到代办转让系统交易,等待以后的妥善解决
而随着上市制度的逐步完善,退市责任追究制度和补偿制度的建立,今后主板退市公司将有可能会直接破产。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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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表于: 2010-03-03   
引用
引用第5楼股海拾贝于2010-03-03 08:02发表的  :
我同意第一条:“三板一些公司必定死亡”。但是这种死亡其实升华,应该祝福!这就是换股。

否则176万股 民 会答应吗?

因为包装上市,因为捆绑上市;因为监管缺失;
.......

就象我不同意曾主任的观点“退市后转到代办转让系统是因为很多人不接受”,我一样不同意你的观点,176万人不会答应就不会直接破产,首先,我们的观点只是个人观点,代表不了176万人。其次,只是政府在这个事情的处理上,维护了政府的信用,完成了当初的承诺,并且有一种适当的补偿和责任追究,我想,大部分人都会同意的,因为风险确实是应该自己承担的。
qwe98712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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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表于: 2010-03-03   
因为市场竞争优胜劣汰规律造成的退市,这种风险应该投资者自己承担。

但是普遍掏空 是监管责任,这种退市退市风险应该管理者承担!

就是说,我们必须搞清除“责任”问题。即 谁的责任 谁承担!!
冤假错案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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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表于: 2010-03-03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不放长线怎么钓大鱼?
空前绝后,蒙冤受难的仅存八只两网冤股板块,是股市里最袖珍的板块!受难十三年以来,收益最多最大的准是那些经常做短线做波段的,但最后等出台平反转板补偿政策时,踏空的也准都是那些技术派的高人!因为他们尝过甜头儿!这就是人性的弱点,凡人都不可避免!你是凡人吗?其实回首若干年以来,两网退市,忽左忽右,高抛低吸,买进卖出做波段的都是高手高人,但在小草论坛,你要总是被大家察觉和发现,你可能就做的不够高尚了!小草论坛就像社会上一样,有饱汉也有饿鬼。其实很好分辨,饱汉底气足,饿鬼饿狠狠!看到谁都想咬一口,像疯狗一样!你是饱汉还是饿鬼?(注:本人保证在论坛所有发言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但绝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务必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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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海拾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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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表于: 2010-03-03   
回 18楼(qwe987123) 的帖子
说得对,完全赞同你的观点!

分清责任,谁的责任,谁承担——这些话 我已经跟曾处长说过三次,他表示点头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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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海拾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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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表于: 2010-03-03   
因为市场竞争优胜劣汰规律造成的退市,这种风险应该投资者自己承担。

但是普遍掏空 是监管责任,这种退市退市风险应该管理者承担!

就是说,我们必须搞清除“责任”问题。即 谁的责任 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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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表于: 2010-03-03   
回 18楼(qwe987123) 的帖子
掏空,以前出现过,现在也出现,今后也会出现。
掏空的责任不可能由政府承担,只能是掏空者自己承担,所以必须要责任追究制度,对掏空的罪犯进行严惩。并且因掏空引起的退市,那投资者确实应该得到补偿,这种补偿就象曾主任表示的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对罪犯罚没的款项都应该进入投资者保护基金,转而支付对投资者的赔偿。
政府要做的监管,就是当掏空者出现的时候,马上冻结罪犯的一切财产,如果政府没有这么做,那政府是失职了,就要追究相关政府人员的渎职罪,若有其他利益关系,则追究其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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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表于: 2010-03-03   
回 17楼(自然规律) 的帖子
从法律意义上说,176 万股 民没有授权,我们没有法律代表权,

但是我们可以代表176万股 民的利益说话!!

因为176万股 民的利益是可以介定的!我们176万股 民的利益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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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表于: 2010-03-03   
掏空退市 既然是政府责任。那么赔偿肯定是不能敷衍了事的!!

我们未全,就是为了争取自己的利益得到应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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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表于: 2010-03-03   
回 24楼(股海拾贝) 的帖子
掏空退市,不是政府的责任,我是这么认为的。这种补偿应该是每个人根据自己的交易实际情况提出的损失补偿。不一定能得到足额的补偿了。而当补偿金额太少时,那政府就应该拿出印花税部分来填充补偿额度。
而审批制下的虚假上市引发的退市,则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必须负起重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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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表于: 2010-03-03   
你怎么搞不清醒!市场存在部分掏空,这是正常现象。但是当市场上普遍存在掏空现象,那样就是监管出了问题,监管出问题就是监管部门的责任了!这一点监管部门自己都已经承认的!你怎么还搞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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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表于: 2010-03-03   
回 25楼(自然规律) 的帖子
审批制下的虚假上市,是政府的责任,普遍掏空更加应该是政府责任!


这一些话,我都与曾处长谈过,他懂得这个道理,他都没有反对过!
[ 此帖被股海拾贝在2010-03-03 10:39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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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表于: 2010-03-03   
回 26楼(股海拾贝) 的帖子
我说的是主板,三板的现状,政府肯定要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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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表于: 2010-03-03   
回 28楼(自然规律) 的帖子
我们三板退市公司的问题就是出在当时的主板。

出在主板的历史问题,政府的责任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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