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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最新视点:新三板 =非上市公众公司 +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将取消200人设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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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01-30   

最新视点:新三板 =非上市公众公司 +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将取消200人设限)

管理提醒: 本帖被 王敏超 设置为精华(2011-01-31)
最新视点:新三板 =非上市公众公司 +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将取消200人设限)

事实上,笔者于昨晚已拜读了刊登在《每日经济新闻》上的《准备工作密集推进 新三板扩容渐行渐近》一文,并草拟了一份贴子想谈些想法,因网页不稳而未发成。没想到今晚“读懂万和”网友已经摘出,真要感谢这位网友的热心肠。

乍看此文,大多为老内容,似无新意。而从“读懂万和”的主贴跟贴情况来看,似未得到网友们的足够重视。我要呼吁的是,网友们应仔细研读此文,并就此文可能透露出的政策信号应予以足够重视!

其实,该文虽然长了些,但不完全是炒冷饭。其重要看点有:

一、界定“新三板”的轮廓有了拓展。以前只要一提“新三板”,一般都是仅指“43”开头的挂牌公司,与退市和两网公司不沾边。而此文在推荐新业务时,首次提出“新三板”挂牌转让仅指“非上市公司”,它包括两大类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和 “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前者就是指“老三板”公司(以前从未提及,现有政策走向信号),而后者就是指现存的“新三板”公司(大扩容就是指这一类公司)。此文信息来源于对券商的采访,而券商刚参加了今年初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因此,上述提法应是有可靠出处的,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认为这是“新三板”新政出台前夕的一次“预热”呢?

二、绿色转板机制提速至年内推出。该文在倒数第5自然段明确提出,与新三板“大扩容”改革同步推出的配套制度有“绿色转板制度”。结合前期尚*福*林*主*席指出的要尽快完善退市制度安排、并且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要统筹考虑、一并解决的讲话精神,一部涵盖各板级之间的升降板管理办法或者操作细则有望年内出台。有绿色转板(升板自愿)必有黑色降板(即退市强制)。这部涉及主板、创业板退市和新三板转板的法规制度一旦出台,将根本解决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的瓶颈问题,所谓的老三板的“阳光”靴子也就真正落地了。

三、新三板并非最末层级。值得注意的是,该文在提及多层次市场架构中,新三板并非是最末层级,也并非是“死猪不怕热水烫”之场所。当非上市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后,如公司经营久无建树、重组久无进展、死赖着久不出年报等,也将被摘牌或发落到更低一级的场外市场之中。无论是两网公司还是退市公司都不能概免。这就提示广大投资者,持有老三板公司还得睁大点眼儿,一旦将来出台了如此的多层次市场政策安排,那么,个别老三板公司就得确实留点儿神了!
[ 此帖被xczfy在2011-03-05 17:06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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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01-30   
每经记者 张冬晴
  近期,新三板可以说是不少机构投资者最关心的话题之一。正如一位投行人士所说,新三板最大的魅力在于挂
  牌企业未来的潜力,如果能够实现IPO的话,那在三板市场简直就是捡到了原始股。目前不少三板公司增发遭遇爆炒,其背后就与大量私募和PE冲向三板“淘金”密不可分。
  就在前不久,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明确表示新三板是2011年证监会八项工作重点之一。《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某券商处获悉,就从上周末(1月22日)开始,国内具备代办股份转让资格的券商已经展开了一次全面的业务培训和三板交易系统功能测试。有关人士表示,比照此前股指期货和创业板系统测试情况来看,新三板扩容或已日益迫近,而扩容后有望迎来数百家新公司。
基本概念
淘金新三板 先学基本功
  据统计,目前三板市场代办转让公司家数为56家,其中转让A股50家,转让B股6家。总市值为126.34亿元,其中流通市值为57.15亿元。另外,久其软件(002279,收盘价24.48元)、世纪瑞尔(300150,收盘价38.89元)等公司已经陆续实现了中小板、创业板IPO上市,还有多家新三板公司的IPO申请已获受理。
  目前进行5天交易的6家、3天交易的18家,而更多的是只有1天交易的,共27家。最高股价为6.1元,最低的仅为0.75元。
  据近期有关媒体报道,新三板扩容筹备工作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并将于2011年上半年正式推出。
新三板相关概念
  新三板是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是一个以具有代办股份转让资格的证券公司为核心,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规范股份转让服务的股份转让平台。
  新三板挂牌公司是指股份在代办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非上市公司。主要分两类:一类是从主板退市转入该系统的公司,这类公司按其资质和信息披露履行情况,其股票采取每周集合竞价1次、3次或5次的方式进行转让;另一类是中关村科技园区高科技公司,主要通过主办券商进行报价转让。
  主办券商是指取得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指导申请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退市公司”及时完成挂牌手续,并督促“退市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退市公司则指曾在深沪交易所上市,但因某些原因而被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公司,“退市公司”应委托主办券商提供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服务,申请其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并应按照有关规则、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价转让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从事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进入代办系统报价转让,代理投资者参与在代办系统挂牌的非上市公司股份的报价转让。
  推荐主办券商是指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进入代办系统挂牌,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主办券商。
新三板交易规则
  三板股份转让日委托申报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在股份转让日下午3:00以集合竞价的方式配对撮合成交。代办股份转让集合竞价规则已引入可能成交价预揭示制度,行情表中的“成交价”在15:00之前为可能成交价,15:00的成交价为当日成交价。
  目前,在进行三板股票买卖时,可选择现场委托或网上交易、电话委托等委托方式,使用资金账号或者股东账号登录,输入待转的股票代码、数量、价格等进行委托,买卖委托流程等同于其他交易类别的委托,和深圳A股一样交易,可以通过普通委托等交易手段进行交易。
  股份转让以“手”为单位,每“手”等于100股。申报买入股份,数量应当为一手的整数倍。不足一手的股份,可一次性申报卖出。
  A类股份每股价格,最小委托买卖单位为人民币0.01元;B类股份每股价格,最小委托买卖单位为0.001美元。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转让价格的5%。
  三板交易涉及的费用:特别转让业务收费设置分为交易收费和非交易收费。其中,代办A股手续费按成交金额收取0.3%,其中经手费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1‰,监管费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5‰;代办B股按成交金额收取0.4%,其中,经手费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13‰,监管费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67‰;印花税对出让方按成交金额的1‰征收,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同时,非交易收费方面,转托管费:30元/次;股份过户费:成交金额的0.025‰(双边);非报价过户费:所涉股份面值的1‰(双边);质押登记手续费:500万股以下(含500万股),按面值的1‰收取;超过500万股部分,按面值的0.1‰收取。
  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中关村园区挂牌企业的报价转让规则中指出,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必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份,必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
  投资者如何进行委托呢?委托分为三种,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委托当日有效。其中,意向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主办券商按其指定价格和数量买卖股份的意向指令,意向委托不具有成交功能;定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主办券商按其指定的价格买卖不超过其指定数量股份的指令;成交确认委托是指投资者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或投资者拟与定价委托成交,委托主办券商以指定价格和数量与指定对手方确认成交的指令。
  需要注意的是,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均可撤销,但已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委托不得撤销或变更。并且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每笔委托股份数量应为3万股以上。如果投资者证券账户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的,只能一次性委托卖出。报价单位为每股价格,报价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投资者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主要有四类:第一,机构投资者,包括法人、信托、合伙企业等;第二,公司挂牌前的自然人股东;第三,通过定向增资或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第四,因继承或司法裁决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第五,协会认定的其他投资者。其中挂牌公司自然人股东只能买卖其持股公司的股份。
新三板挂牌门槛
  与中小板、创业板IPO门槛相比,中关村园区非上市公司申请股份在代办系统挂牌的门槛比较低。
  首先,公司必须具备存续满两年;其次,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再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同时,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最后,还必须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与IPO的保荐制度比较类似的地方是,非上市公司申请股份在代办系统挂牌,必须委托一家主办券商作为其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进行推荐。申请股份挂牌的非上市公司应与推荐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协议。
  推荐主办券商应对申请股份挂牌的非上市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同意推荐挂牌的,还要出具推荐报告,并向协会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如果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无异议的话,自受理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向推荐主办券商出具备案确认函。推荐主办券商取得备案确认函后,应督促非上市公司在股份挂牌前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办理全部股份的集中登记。
  投资者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应将其托管于主办券商。初始登记的股份,托管在推荐主办券商处。主办券商应将其所托管的非上市公司股份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必须分三批进入代办系统转让,每批进入的数量均为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进入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非上市公司挂牌也有对应的锁定期限。挂牌前12个月内挂牌公司进行过增资的,货币出资新增股份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可进入代办系统转让,非货币财产出资新增股份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24个月可进入代办系统转让。
  此外,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应当进行或解除转让限制的,应由挂牌公司向推荐主办券商提出申请,推荐主办券商审核同意后,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确认后,通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某券商投行人士表示,“虽然挂牌几乎没有什么门槛,但是新三板最大的魅力还是在于挂牌企业未来的潜力,如果能够实现IPO的话,那在三板市场简直就是捡到了原始股。”
最新动态
高新区争当孵化器 券商磨刀霍霍向“牌照”
   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券商人士处获悉,早在上周末国内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券商就已经开展了一次全面的三板业务培训和交易系统功能测试,深交所和中登深圳公司等新三板业务的重要参与方也参与了此次系统测试。
  资料显示,券商业务培训主要通过六个方面进行,其中包括三板市场概念、当前市场规模、券商申请资格条件、交易规则、新试点办法对挂牌推荐业务的相关规定以及新试点办法在交易规则中的几点改进等重要内容。
  去年9月初,深交所通过网站发布创业板各项业务全网系统测试通知,从9月14日起,于每周二、周四的10:15至16:30通过独立测试系统提供创业板测试服务,10月9日之前联合券商、登记公司等单位完成多次技术测试,确保系统功能正常。随后,首批28家创业板公司在2010年9月21日进行网上路演、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25日同时申购,30日公布网上中签结果并挂牌上市。从测试到正式推出,仅不到两个月时间。
  业内人士表示,由此推断,新三板扩容可能就在春节后,比预期的时间可能要快很多。
多家券商冲刺主办券商牌照
  今年1月14日,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提出的2011年八大工作重点中,扩大中关村试点范围、建设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市场,即业内惯称的“新三板扩容”,被作为年内证监会主导工作之首,甚至还有媒体报道称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等试点方案可能在“两会”后就正式出台。
  据了解,目前已经拿到新三板业务“牌照”的券商上周末进行了三板交易系统功能测试,某券商电脑部工作人员透露,目前的系统测试内容主要是开立三板账户系统、三板股票买卖、确权、转托与转让、调账、冻结与解冻等基础功能方面,还看不出新三板改革的任何细节,下一步是否还有更多的测试内容不得而知,具体情况要等上面通知。
  “这次测试只是看看券商系统中能不能正常开户、能不能正常交易,还有其他部分相关的系统功能。”一位参与系统测试的券商工作人员表示。
  1月27日,国联证券获得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由此,国联证券成为继万联证券之后第44家获得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据了解,新三板最大的优势在于不需严格审核,就能够实现挂牌交易,在新三板上市既能方便股东融资,也能帮助企业规范完善公司治理。
  而对于券商来说,获得主办券商资格就意味着增利增收又多了一个渠道。据此前媒体报道,除了扩大园区试点外,新三板还将对普通投资者扩容,具备业务资格的券商可从中分得一杯羹。同时,券商在担任做市商时也可获得一定的收益,还能够通过发掘有潜力的企业,最大限度地发挥券商“承销+保荐”模式的优势。
  截至1月28日,在国内106家券商中,共有申银万国、国泰君安和银河证券等44家券商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最近获得“牌照”的4家券商分别是安信、东兴、万联和国联证券。
  实际上,早在去年年底,有关“新三板试点园区与主办券商同步扩容年底前完成”的消息就在坊间流传。值得注意的是,从去年四季度开始,通过对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公告不难看出,主办券商的审批速度明显加快。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信息显示,去年前6个月,中证协只授予了中原证券、金元证券等2家券商主办券商业务资格;但在随后的审批中,明显大幅提速。其中,去年9月份集中授予了华西证券、西南证券2家;紧接着10月份,中证协又集中授予了华泰联合证券、长城证券和浙商证券等3家券商的主办券商业务资格。
  去年11月份至今,又密集授予了包括民生证券、国都证券、信达证券、国盛证券、安信证券、东兴证券、万联证券、国联证券等8家。截至目前,新三板主办券商数量已经迅速扩容至44家。
  对此,某券商人士表示,“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主办券商审批速度的加快,意味着新三板扩容也已经提速,改革速度可能会超预期。”
  另据了解,西部证券、长江证券等十几家券商都在加紧“跑马圈地”,不少券商已经储备了数十家企业,加班加点准备材料,积极准备企业申报。而据知情人士透露,国盛证券等新近获得业务资格的中小券商也已经开始陆续招聘人员组建新三板部,积极筹备相关工作。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的公告,刚刚获得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民生证券推荐北京莱富特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备案文件,1月21日已通过备案确认。齐鲁证券推荐北京尚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备案文件也于同日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审批。
  此外,2010年以来,已经有18家企业股份报价转让的备案文件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备案确认。
11个地方政府力推高新区企业试点
  由于新三板市场定位为上市资源 “孵化器”与“蓄水池”,使得国内高新区都在积极争取首批试点名额,各地方政府都在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荐高新区企业入围新三板扩容试点,不少高新区还推出系列重大优惠政策。
  广东中山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欧阳锦全在出席某论坛时明确表示,中山市的火炬高新区早已筹备,希望能够进入新三板试点园区名单。
  他还透露,“为冲刺新三板,火炬开发区已经出台了《鼓励企业改制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管理暂行办法》、《争创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园区工作方案》,并已经向省证监局、省金融办提交新三板申请。”
  长江证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徐锦文也表示,新三板试点一旦扩容,素有“中国光谷”之称的武汉东湖高新区极有可能成为新三板试点园区。除此之外,成都高新区、青岛高科技园区、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多家高新技术园区也在积极争取进入试点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试点园区扩容的时间点逐渐迫近,高新区力争试点到了冲刺阶段,为了提高园内企业申办股份代办系统的热情,各高新区纷纷推出优惠政策。
  公开信息显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青岛高新区、厦门火炬高新区、成都高新区、西安高新区、合肥高新区、襄樊高新区、济南高新区、包头稀土高新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以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等11家高新区陆续出台了新三板优惠政策,对企业改制、进入新三板挂牌等方面给予政策性扶持或奖励,最高奖励金额高达100万元。
  据了解,目前全国共有56个国家高新区,首批试点园区可能在20个左右。园区入围评审可能把园区经济总量、拟挂牌企业以及后备企业资源情况作为主要指标。
改革前瞻
新三板扩容后或迎数百家公司
  众所周知,证监会对新三板的建设非常重视,除了尚福林等领导多次不同场合的表态外,还专门成立了新三板市场管理委员会,由证监会相关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并已对新三板的全面建设进行了多次调研和讨论。
  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利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被称为新三板。此后,国内的高新区都在争取成为试点园区,获得试点的资格,但迄今这一数字仍然没有突破。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诸多迹象表明,新三板扩容试点方案2011年“两会”后有望正式公布,而做市商制度已经确认同步推出,个人投资者将被允许投资新三板。
  一位投行人士也表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重要一环,新三板的改革主要将扩大代办股份试点作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
  另外,这次新三板扩容将推出配套改革,接近被敲定的创新举措将包括:首先,允许合格的个人投资者参与三板市场交易;同时,引入做市商制度;其次,建立绿色转板机制,不仅为优秀企业融资提供渠道,更是将直接为相关主板公司带来新的投资机会。
  实际上,此前已经有媒体报道指出,新三板将降低入市门槛,普通投资者获准入市,由原来的最小交易单元3万股改为1000股。但此消息至今尚未得到官方证实。
  做市商制度、绿色转板机制等改革方向也是近期以来市场持续关注的一大焦点,不少券商早已开始积极行动,甚至新三板市场的多次增发价格都已经明显水涨船高,基于转板预期的追捧现象非常明显。
  已经在新三板保荐过8个项目的西部证券代办股份转让部总经理程晓明畅想说,“未来新三板容量应在1万家,当达到1万家的时候,每年上市1000家淘汰1000家。”他相信未来中国的Google、微软将在新三板诞生。当然,前提条件是发行要跟得上。
  一位私募人士也表示,一旦新三板正式扩容,那么囤积在券商手中大量的企业将出现挂牌量井喷,数百家公司挂牌是可以预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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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01-30   
业内人士投资者媒体人士有人真不清楚或装糊涂证监会承诺新老三板两网股一起解决绝不能含糊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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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01-30   
准备工作密集推进 新三板扩容渐行渐近

这个文章把他老子都看糊涂了

新三板兼容老三板了,只是脸皮厚了一些


百科名片

“新三板”市场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 此帖被大林在2011-03-05 14:51重新编辑 ]
读懂万和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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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1-01-30   
xczfy老兄,07年以来我一直很敬佩你的睿智与远见,相知在05,就是没做好波段,10年05换51做的比较成功,
希望以后你多来指导大家!!!
王敏超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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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1-01-31   
引用
引用楼主xczfy于2011-01-30 21:12发表的 最新视点:新三板 =  非上市公众公司 +  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 :

事实上,笔者于昨晚已拜读了刊登在《每日经济新闻》上的《准备工作密集推进 新三板扩容渐行渐近》一文,并草拟了一份贴子想谈些想法,因网页不稳而未发成。没想到今晚“读懂万和”网友已经摘出,真要感谢这位网友的热心肠。

乍看此文,大多为老内容,似无新意。而从“读懂万和”的主贴跟贴情况来看,似未得到网友们的足够重视。我要呼吁的是,网友们应仔细研读此文,并就此文可能透露出的政策信号应予以足够重视!

其实,该文虽然长了些,但不完全是炒冷饭。其重要看点有:

一、界定“新三板”的轮廓有了拓展。以前只要一提“新三板”,一般都是仅指“43”开头的挂牌公司,与退市和两网公司不沾边。而此文在推荐新业务时,首次提出“新三板”挂牌转让仅指“非上市公司”,它包括两大类公司: “非上市公众公司”和 “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前者就是指“老三板”公司(以前从未提及,现有政策走向信号),而后者就是指现存的“新三板”公司(大扩容就是指这一类公司)。此文信息来源于对券商的采访,而券商刚参加了今年初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因此,上述提法应是有可靠出处的,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认为这是“新三板”新政出台前夕的一次“预热”呢?

二、绿色转板机制提速至年内推出。该文在倒数第5自然段明确提出,与新三板“大扩容”改革同步推出的配套制度有“绿色转板制度”。结合前期尚*福*林*主*席指出的要尽快完善退市制度安排、并且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要统筹考虑、一并解决的讲话精神,一部涵盖各板级之间的升降板管理办法或者操作细则有望年内出台。有绿色转板(升板自愿)必有黑色降板(即退市强制)。这部涉及主板、创业板退市和新三板转板的法规制度一旦出台,将根本解决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的瓶颈问题,所谓的老三板的“阳光”靴子也就真正落地了。

三、新三板并非最末层级。值得注意的是,该文在提及多层次市场架构中,新三板并非是最末层级,也并非是“死猪不怕热水烫”之场所。当非上市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后,如公司经营久无建树、重组久无进展、死赖着久不出年报等,也将被摘牌或发落到更低一级的场外市场之中。无论是两网公司还是退市公司都不能概免。这就提示广大投资者,持有老三板公司还得睁大点眼儿,一旦将来出台了如此的多层次市场政策安排,那么,个别老三板公司就得确实留点儿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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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向个人开放必须依法改由中国证监会站在台前批准或核准形式公开发行股票 可以"注冊制"命名. 届时新三板成为合法的'公众公司", 两网公司便顺水推舟被认可"公众公司",此后转板机制统一.

去年2月27日*****办曾主任在上海表示,证监会内部对于两网系统的公司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有不同意见,但这个事情就如同过去商品价格双轨制,随改革开放,自然就并轨解决了.

拭目以待"新三板"向"老三板'并轨的"举措(指非公众公司消失)
(本帖不作为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任何人据此信息买卖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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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1-01-31   
新三板和两网股的区别就是一个受宠一个受屈
空前绝后,蒙冤受难的仅存八只两网冤股板块,是股市里最袖珍的板块!受难十三年以来,收益最多最大的准是那些经常做短线做波段的,但最后等出台平反转板补偿政策时,踏空的也准都是那些技术派的高人!因为他们尝过甜头儿!这就是人性的弱点,凡人都不可避免!你是凡人吗?其实回首若干年以来,两网退市,忽左忽右,高抛低吸,买进卖出做波段的都是高手高人,但在小草论坛,你要总是被大家察觉和发现,你可能就做的不够高尚了!小草论坛就像社会上一样,有饱汉也有饿鬼。其实很好分辨,饱汉底气足,饿鬼饿狠狠!看到谁都想咬一口,像疯狗一样!你是饱汉还是饿鬼?(注:本人保证在论坛所有发言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但绝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务必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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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1-01-31   


不管怎么说,老三板股民一步一步认同新三板的过程,就是证监会最想要的那个温水煮青蛙的过程。
你认同了新三板,你就要接受未来新三板的一切规则,认同新规则的同时你也就丢掉了自己原本拥有的合法权益。

我们不反对老三板与新三板合并,但是我们应该坚决反对糊里糊涂的合并,
至少现在官方还没有给老三板股民一个明确的说法,没有说法的合并,我们凭什么就自愿去接受他们的招安呢?

站在圈子之外来看待这个问题,一清二楚,几篇媒体上的文章不能成为依据,仅仅作为参考资料好了。
我们现在需要的是:证监会对老三板的正式承诺!没有这个承诺,一切都还在不确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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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11-01-31   
真是自我感觉良好,老站在自己的角度看文章,对这种朦胧的消息妄加猜测,十年了,我们要真消息,需要看得见的东西,别着这些虚头吧脑的信息忽悠人!
oldyu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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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11-01-31   
爱什么板不板,我就要求我的股票上市,当年70W市值,我也不多要,能达到300W我就认栽了。
落叶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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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11-01-31   
回 10楼(oldyu) 的帖子
当年70W市值,可买多少套一线城市上海、北京的房产那?而且当时还是零首付的房产,与投资房地产的比起来你可亏大发了!能达到300W你就认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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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11-01-31   
现在看来当年的两网股筹码真是带血肉带血汗带血泪的精神的摧残和侵害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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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威望 +10 2011-02-01 两网确实太冤枉!所以北京至今不下雪,6月才有暴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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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叶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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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11-01-31   
呵呵呵呵。。。。
就是当时看见有江主席视察才买的,没想到现在这样!
若反着去运作---投资---北京和上海的房地产。。。。既省心又挣钱。很多现已当地主收租很滋润的呀
就怪自己胆子当时太小了!呵呵
读懂万和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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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 2011-01-31   
引用
引用第7楼张工于2011-01-31 11:13发表的  :
新三板向个人开放必须依法改由中国证监会站在台前批准或核准形式公开发行股票 可以"注冊制"命名. 届时新三板成为合法的'公众公司", 两网公司便顺水推舟被认可"公众公司",此后转板机制统一.

去年2月27日*****办曾主任在上海表示,证监会内部对于两网系统的公司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有不同意见,但这个事情就如同过去商品价格双轨制,随改革开放,自然就并轨解决了.

拭目以待"新三板"向"老三板'并轨的"举措(指非公众公司消失)

读懂万和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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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表于: 2011-01-31   
老三板委身新三板是必然结局,一切向前看!!!
gxdc_005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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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表于: 2011-01-31   
不管是好是坏只要见亮就ok
cshy1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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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表于: 2011-02-01   
我的理解是:既不是老三板委身新三板,也不是新三板跟随老三板,而是两者同时都上了楼到了第三层楼。即可以融资发行或定向发行股票。重组、增发,且有绿色转板机制。
欢迎到小草综合讨论区或UC聊天室“证券职业操作法”房间来参加每周日晚上8:00时举办的周月荐股送股比赛。贵在参与奉献。
落叶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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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表于: 2011-02-01   
可以融资发行或定向发行股票。重组、增发,且有绿色转板机制。
让企业获新生!国家更强盛!
090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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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表于: 2011-02-01   
回 13楼(比谁先知先觉) 的帖子
两网确实太冤枉!所以北京至今不下雪,6月才有暴风雪。[/color]
xiaocaobeih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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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表于: 2011-02-03   
这实际上是将有上市资源的公众公司变成了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将未来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降为最低端市场,又来测试老三板人的承受底线,与所期望的尽快解决老三根本不是一回事,是大倒退。
如果真是这样,对主办券商最有利,可以以其何时吸筹完成何时再申请转板上市,又要宰人了。
0220wang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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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表于: 2011-02-03   
这实际上是将有上市资源的公众公司变成了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将未来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降为最低端市场,又来测试老三板人的承受底线,与所期望的尽快解决老三根本不是一回事,是大倒退。
如果真是这样,对主办券商最有利,可以以其何时吸筹完成何时再申请转板上市,又要宰人了。
xczfy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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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表于: 2011-02-26   
扩容后的新三板市场将更接近于现有的沪深交易所市场。连续竞价交易、T+1结算制度、涨跌停板制度等成熟的交易规则都有望被借鉴引用,而做市商制度等新三板特有的制度也会被同步引入。

上述内容取自于今天的相关文章.

现在的问题是,新三板“连续竞价交易”,那两网和退市公司呢?是否也一样?

我的理解是,既然新三板定义为“非上市公众公司”,那两网和退市公司是名副其实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当然应享有“连续竞价交易”的待遇!
太阳公公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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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表于: 2011-02-26   
自欺欺人是对此最好的解释。新三板就是新三板,不必强加到老三板身上。别以为制订政策的人都是傻子。
xczfy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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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表于: 2011-02-26   
如果能“连续竞价交易”,就这一条足矣!足矣!!足矣!!!
张工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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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表于: 2011-02-26   
回 楼主(xczfy) 的帖子
最新视点:新三板 =  非上市公众公司 +  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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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是这个摸式:  三板 =  非上市公众公司(老三板) +  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

三板前十"新"无意义.

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能超出200人,这是法律规定, 要"拆细",有三条路径: 1,公开发行证券; 2,修改证券法和公司法; 3,允许个人投资者最低买卖1000股, 同时依法控制股东人数不得逾200人.

存在非公众公司, 这-块绝对不可能实行连续交易

[ 此帖被张工在2011-03-05 18:17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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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zfy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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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表于: 2011-02-26   
回张工:

扩容后的新三板与现存的新三板(中关村)是有区别的.

扩容后的新三板将取消”非公众公司“,而现在的新三板是存在”非公众公司“的;
扩容后的新三板将实行连续交易制度,而现在的新三板实行的是预揭示报价、3点整一次集合竞价成交制度;
扩容后的新三板,个人投资者将允许投资所有的挂牌公司,而现在新三板不允许个人投资者投资挂牌公司,仅可投资两网和退市公司。

扩容后的新三板将取缔"非公众公司",而统称其为"非上市公众公司".(意思是不上市的公众公司),即将推出的新方案将取消原规定的股东人数须200人以内的限制.能上新三板的都是股东人数200人以上的"非上市股份公司".既然取消了200人的限制,那新三板当然都是公众公司了.一个佐证是,新方案将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那当然是在取消200人设限的前提下进行的.那如果不配以"连续竞价交易"制度,试问:谁会涉足新三板?如果不是"连续竞价交易",那不还是现在的新三板吗?

周末的文章指出:"扩容后的新三板市场将更接近于现有的沪深交易所市场。连续竞价交易、T+1结算制度、涨跌停板制度等成熟的交易规则都有望被借鉴引用,而做市商制度等新三板特有的制度也会被同步引入。

  随着试点范围扩大及个人投资者的引入,诸多新三板挂牌公司可能面临股东总数超过200人的问题。但一位接近监管层的投行人士透露,监管层在该问题上已经有了共识,并称监管层将直接去掉该规定,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引入个人投资者扫除障碍。"


因此,未来的新三板必定全是不上市的公众公司(既然挂牌了就有人去买,有人去买了就无法控制在200人以内),且执行"连续交易"制度.这是不争的事实.

现应该争论的倒是:老三板中的两网和退市公司(均是正宗的不上市公众公司)会不会合并在"43"打头的高科技园区"非上市公司"一起,并共同组成新方案中的"新三板".如是,则两网和退市公司同样享受连续交易的待遇.如不是(在另一个交易系统交易)那很可能要维持现有的交易体制.

这才是目前老三板面临的最实质性的问题,至于转板不转板那是第二层面的问题.我同意"十进宫"网友的观点,不要太在意上面给不给政策,踏踏实实修身才是真.只有自身身板硬了,你才有“姿色”去“吸引别人。好在:生态不是动起来了吗?联谊不是盈利了吗?斯达不也干开了?鞍一工不也是安置好了职工去掉了包袱吗?精密更不是已经妥善处理了大部分债务,其影子公司已经效益很好,只等一纸重组公告了吗?凡此不一一列举。我只是想说,争气要脸的公司还是不少的,至于那些一味伸手要政策、一味守株待兔,不思进取、只知鲸吞流通股东血汗的无赖公司,那就另当别论了,网友们还是睁大点眼球为好。
[ 此帖被xczfy在2011-02-28 07:35重新编辑 ]
读懂万和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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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表于: 2011-02-27   
我现在只会玩三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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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表于: 2011-03-05   
现应该争论的倒是:老三板中的两网和退市公司(均是正宗的不上市公众公司)会不会合并在"43"打头的高科技园区"非上市公司"一起,并共同组成新方案中的"新三板".如是,则两网和退市公司同样享受连续交易的待遇.如不是(在另一个交易系统交易)那很可能要维持现有的交易体制.



本周,有董登新的”新三板九大猜想“见诸报端。阅读后,对上述问题似乎更加清晰起来了。如果真,则确是老三板的福音了。兑现了监管层”老三板将在新三板扩容中一起解决“(大致意思,非引言)的诺言!毕竟,董氏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高层在出台新政前先放放烟幕弹也是惯例做法。

这是个好的开端,要信赖监管层啊!人们可以预期,既然捆绑在一起,那么理当享受同样的交易方式,连续交易制度将一改老三板死水一潭的苦境!
[ 此帖被xczfy在2011-03-05 17:17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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